四种情况,让你了解软件著作权属于谁

随着科技书袋的到来以及智能手机的普及,人们的生活已经离不开软件了。既然有需求,那就有市场,敏锐的商人们嗅到了商机的味道,纷纷投入研发软件的浪潮当中。那么问题来了,既是研发,那可以是一个人研发,也可以是一群人研发。那研发出的软件著作权又归属于谁呢?东创网小编已经为大家整理了计算机软件的开发有四种情况,在四种情况中,我们可以看出归属权的问题~

四种情况,让你了解软件著作权属于谁

一、委托开发

接受他人委托开发的软件,一般由委托人(甲方)与受托人(乙方)签订书面合同约定该软件著作权的归属;

若无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条款中未作出明确约定的,著作权由受托人(乙方)享有。

二、自然人开发

(一)合作开发

1、无合同约定的情况

(1)合作开发的软件不能分割使用

合作开发的软件在使用过程中各功能之间相互关联,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不可分割时,任意一方不得隐瞒另一方擅自使用该软件著作权。

其著作权由各合作开发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

b. 不能协商一致,且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权以外的其他合法权利,但是需注意所得收益应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开发者。

(2)合作开发的软件可以分割使用

合作开发的软件不同功能部分可单独使用,不产生互相关联。开发者对各自开发的部分单独享有著作权。但在行使各自部分的著作权时,不得扩展到该软件整体的著作权。

2.有合同约定的情况

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作开发的软件,一般是合作开发者共同签订书面合同,从细节约定软件著作权权利问题。

(二)独立开发

自然人利用业余时间及个人的物质技术条件独立开发完成的,并且与本人的本职工作内容无直接联系的软件,开发者属于该软件唯一的权利人。

四种情况,让你了解软件著作权属于谁

三、国家机关下达任务开发

由国家机关下达任务开发的软件,一般是由国家机关与接受任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项目任务书或者相关合同规定来确定著作权的归属。

国家机关下发的任务,接受任务的只能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项目任务书或者相关合同中未对软件著作权属作明确规定,软件著作权由接受任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

四、职务开发

自然人在企业、组织任职期间所开发的软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软件著作权由该企业的法人或者组织享有。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开发的软件是从事本职工作自然而然产生的或者可预见的结果

2、软件开发过程中主要使用了企业、组织的资金、专用设备、未公开的专门信息等物质技术条件,且该软件由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风险责任。

3、针对本职工作中明确指定的开发目标所开的软件

注:虽然软件著作权不归该自然人个人享有,但可以与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约定软件开发的适当职务奖励。

以上就是计算机软件的开发的四种情况啦,所以要分清软件著作权的归属人是谁,就要先明确你是属于哪种情况~

四种情况,让你了解软件著作权属于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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