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11月冒充电商客服类诈骗警情环比上升

根据湛江市反诈中心统计数据显示,11月1日至11月30日,全市接报电信网络诈骗刑事警情487起。“双十一”购物节前后,冒充电商客服类诈骗警情较10月份有所上升,占比16.15%。除此之外,刷单返利类、办理贷款类、虚假征信类也是11月份较为高发的诈骗类型,分别占比22.4%、15.3%和14.4%。

“双十一”前后既是网民的购物狂欢季,也是各种网购诈骗的高发季。其中,就有骗子用以次充好、无中生有或者虚假广告等方式吸引消费者,再以手续费、订金、预付款、退款退税等理由要求消费者预先付款,得手后携款消失。市民何先生在网上看到有人打广告卖二手车,于是添加对方微信咨询,商定以26800元购买对方一辆黑色小汽车。10月20日,何先生按对方要求转账1800元作为定金,并商定11月1日到徐闻县进行交易。11月1日,何先生在徐闻县一直没有等到卖家出现,还发现自己的微信被对方拉黑了。

此外,一些不法分子会利用疫情剧本包装旧骗术,炮制出涉疫骗局。11月7日,市民林先生在霞山区就医时,接到一个自称某市疫情防控中心工作人员的电话,对方要求林先生配合防疫工作,下载一款软件进行视频通话。视频通话期间,对方要求林先生提供银行卡交易明细等信息,并表示会转交给公安机关用以确认他是否密接者。林先生信以为真,按照对方的操作要求打开银行app,并解除了验证码绑定。不一会儿,林先生就发现自己的银行卡被人转走75200元。此类骗局中,在网络平台开展视频聊天是实施诈骗的关键环节,骗子以指引操作为由,让受害人打开共享功能,获取受害人的银行卡号和短信验证码,然后把受害人账户上的钱转走。

诈骗手法尽管千变万化,但万变不离其宗,最终目的都是要让您支付转账。任何人都有可能成为诈骗分子的作案目标,务必要提高警惕,牢记“三不一多”原则,即未知链接不点击、陌生来电不轻信、个人信息不透露、转账汇款多核实。一旦发现自己可能被骗,请立即报警,并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侦查取证。

【撰文】林日清 邹红艳 郑嘉文

【作者】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来源:南方PL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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