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高新技术与软件行业税收优惠看过来!

实务|高新技术与软件行业税收优惠看过来!

随着国内市场经济发展越来越快,国家根据一定时期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目标,对某些特定的课税对象、纳税人或地区给予的税收鼓励和照顾措施。近年来,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推动科技进步,国家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总的看来,我国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大致分三部分一是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设立的高新技术企业(内资企业)的税收优惠;二是对外商投资兴办的高新技术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纳税收优惠;三是针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的税收优惠。为了帮助高新技术企业更好地运用税收优惠政策,下面对有关政策作一介绍。

一、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

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要经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同本级财政、税务部门组成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的认定。认定条件包括:

1. 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 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范围包括:微电子科学和电子信息技术、空间科学和航空航天技术、光电子科学和光机电一体化技术、生命科学和生物工程技术、材料科学和新材科技术、能源科学和新能源、高效节能技术、生态科学和环境保护技术、地球科学和海洋工程技术、基本物质科学和辐射技术、医药科学和生物医学工程、其他在传统产业基础上应用的新工艺、新技术。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 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相应要求。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二、高新技术企业和软件企业税收优惠

(一)高新技术企业和软件企业增值税减免优惠

1.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2年第15号)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注: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

2.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1号)的规定,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享受条件: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以及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的其他个人。

案例

B软件公司为按月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2022年4月取得销售软件16万元,销售不动产13万元,均开具了增值税普通发票。合计销售额为29(=16+13)万元,剔除销售不动产后的销售额为16万元,因此,该纳税人销售软件相对应的销售额16万元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销售不动产13万元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

则该企业2022年4月应纳增值税额为0.65(=13*5%)万元。

3.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免征增值税

企业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技术转让包括转让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

技术开发其实也可以称为研发服务,是指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进行研究与试验开发的业务活动。

与技术转让和技术开发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通俗的理解就是转让技术的企业或者提供技术开发的企业根据合同的规定,为帮助买方掌握相应的技术,而提供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

注意:与技术转让和技术开发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如果要享受免征,开具发票的时候要将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价款与技术转让或者技术开发的价款在同一张发票上体现。

例如某软件企业转让其专利技术取得100万,为帮助购买这项专利技术的企业掌握该项技术,提供了技术咨询服务取得了10万元,所取得的110万元应当开在同一张发票,否则不能享受免征。

4.软件产品增值税超税负即征即退

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包括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3%(注:自2018年5月1日起,原适用17%税率的调整为16%;自2019年4月1日起,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软件产品需取得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二)高新技术企业和软件企业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

1、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明的发证时间所在年度起申报享受税收优惠。

资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在年底前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按规定补缴相应期间的税款。

税务部门如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其在认定或享受优惠过程中不符合认定条件,应提请认定机构复核。复核后确定不符合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资格,并通知税务机关追缴其证书有效期内自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税收优惠。

(2)软件企业所得减免优惠

1.“两免三减半”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两免三减半”:两免也就是自获利年度起,第-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三减半是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例如2020年成立的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2021年开始获利,那么该企业2021年和2022年免征企业所得税,2023年至2025年可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接续年度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

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技术转让是指转让者将拥有的专利和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有偿转让他人的行为。不包括销售或转让设备、仪器、零部件、原材料等非技术性收入。

享受减免的主体为居民企业,并且企业转让的必须是拥有所有权或5年以上全球独占许可使用权的技术。

技术转让所得并不直接等于转让收入,而是可以在收入基础上减除技术转让成本和相关税费。

案例:

某企业2022年转让将一项符合条件的专利技术,转让价格为1000万元,该项专利技术的成本为200万元。计算技术转让所得则等于技术转让收入1000万元减技术转让成本200万元得到800万元,不考虑其他税费的情况下,技术转让所得是800万元,该所得超过500万,减免的所得额为500万+超过部分300万的50%。所以能减免的所得额为650(500万元+(800-500)x50%=650万元。

什么情况下无法享受该优惠?

一是取得禁止出口和限制出口技术转让所得,不享受技术转让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二是企业从直接或间接持有股权之和达到100%的关联方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不享受技术转让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4)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案例1:2021年某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支出是100万元,形成了一项新技术,那该企业就可以按照175万元的无形资产在相应的年度内进行摊销。若研发失败没有形成无形资产,企业也可以享受75%的加计扣除,可以扣除的费用由100万变成了175万。

案例2: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支出是100万元,形成了一项新技术,那该企业就可以按照200万元的无形资产在相应的年度内进行摊销。若研发失败没有形成无形资产,企业也可以享受100%的加计扣除,可以扣除的费用由100万变成了200万。

(三)高新技术企业和软件企业个人所得税减免优惠

(1)个体工商户应纳税所得不超过100万元部分个人所得税减半征收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

预缴和汇算清缴所得税时均可享受,无需进行备案,通过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和减免税事项报告表相关栏次,即可享受。

(2)高新技术产业个人所得税优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第四条规定:

①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给予本企业相关技术人员的股权奖励,个人一次缴纳税款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并将有关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②个人股东获得转增的股本,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适用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③股东转让股权并取得现金收入的,该现金收入应优先用于缴纳尚未缴清的税款。

④在股东转让该部分股权之前,企业依法宣告破产,股东进行相关权益处置后没有取得收益或收益小于初始投资额的,主管税务机关对其尚未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可不予追征。

⑤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注册在中国境内实行查账征收的、经认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且年销售额和资产总额均不超过2亿元、从业人数不超过500人的企业。

(四)高新技术企业和软件企业其他税费减免优惠

1、“六税两费”优惠

(1)全部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

(2)全部的个体工商户(包括小规模、一般纳税人);

(3)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的一般纳税人不在内。

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如果公司既是小规模纳税人,同时又是小型微利企业,只需按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即可。

2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免征政策

自2016年2月1日起,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注意:不论取得销售收入时开具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也无论从事什么行业,都可以享受这项免征优惠。

3. 水利建设基金免征政策

根据财政部授权,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困难行业恢复,壮大实体经济,2022年4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所属期),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所有征收对象免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4.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

(1)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该政策针对企业纳税人才可以享受,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

(2)将残疾人保障金由单一标准征收调整为分档征收,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

(3)允许停产6个月以上或年度亏损额超过注册资金30%的企业,申请减免残保金。

5.印花税优惠

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如果该公司同时符合“六税两费”减半征收政策,可以叠加享受,则应缴纳的印花税为1250(=2500×50%)元。

6、房产税和城镇土地税减免优惠

(1)安置残疾人达到规定比例可享受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

(2)困难企业给予减征或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其他点:

企业如何申请享受这些优惠政策呢?首先要具备享受税收优惠高新技术及软件企业产品的认定条件.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高新技术企业由国家科委组织认定。国务院于授权原国家科委组织开展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对于软件企业的认定,主要由各省市的软件行业认定机构负责,即以软件协会作为其认定部门,主管税务机关对软件企业的认定和年审进行监督检查,对企业申报材料的实质内容与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进行符合性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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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中正信税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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