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亮剑!重罚高价售卖抗原试剂、连花清瘟企业!

点评:违法必究!

来源:市场监管局

监管亮剑!重罚高价售卖抗原试剂、连花清瘟企业!

【违法事实】据悉,北京源通百姓平安大药房有限公司、广东省深圳市杏林春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临漳县盛*医药有限公司、厦门市众*堂药业有限公司、武汉市汉阳区邹*好药铺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增城区天*药店在成本未明显增加的情况下,将连花清瘟胶囊/颗粒大幅度抬高,其中进销差价最高的达538%;北京康复之家医疗用品有限公司朝阳第一分店在美团上销售的抗原检测试剂盒远高于周边市场同类商品,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老百姓大药房连锁(天津)有限公司河西店查实销售连花清瘟胶囊的过程中强制搭售指定商品,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京东大药房(天津)有限公司万全道分公司销售的药品存在未明码标价以及商品与价签不对位等情况,涉嫌构成不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浙江省湖州市南浔程祖伟中西医结合诊所查实在某视频软件中散布连花清瘟等涉疫药品即将全面、大幅度涨价的信息,并在诊所张贴“涨价”告示,严重扰乱市场,构成哄抬价格违法。

【处罚结果】对于这10家企业哄抬抗疫物资价格的违法行为,市监局分别对北京康复之家医疗用品有限公司朝阳第一分店和广东省深圳市杏林春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予以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北京源通百姓平安大药房有限公司被予以警告和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老百姓大药房连锁(天津)有限公司河西店被予以警告和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京东大药房(天津)有限公司万全道分公司被予以警告和罚款3000元的处罚;浙江省湖州市南浔程祖伟中西医结合诊所拟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剩下的4家企业分别立案调查,将于近日由各省市监局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另外,昨日还有一则高价代售抗疫物资的查处案例。

12月12日,海淀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接到举报线索,对辖区某摄影工作室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该工作室内已售空的不同厂家的抗原试剂盒7箱,对外售价为250元/盒,该企业的行为已构成哄抬物价及无证经营的违法行为,海淀区市场监管局拟作出并处3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疫情不是行情

盲目触法定将“重拳出击”

早在12月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就发布告诫书和“九不得”,明确强调会以电商平台为阶段重点集中摸排,举报线索逐一核查,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在疫情形势复杂,群众呼声不断的当下,恶意哄抬价格,囤货导致市场紊乱的行为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尤其是某些无证经营群体,作为在哄抬药价链条的角色之一,不仅对产品真伪、质量无法保证,甚至连法律责任也一概不知;为了自身利益大发“国难财”,这类不法经营更应严惩,伸手必捉!

接下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将依法从重处罚并公开曝光。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若发现违法线索,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以上11宗典型案例违法详情如下:

近日,针对部分药品等涉疫物资价格异常波动情况,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全国市场监管系统集中摸排哄抬价格线索,进一步加大价格监管执法力度,立案并查处了一批涉嫌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引导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依法合规经营,现公布一批哄抬药品价格等典型案例。

  

一、北京源通百姓平安大药房有限公司大幅提高售价哄抬价格案。

2022年12月13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对北京源通百姓平安大药房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在京东商城开设“百姓平安大药房旗舰店”销售药品连花清瘟,2022年12月2日至2022年12月6日,连花清瘟颗粒(规格:6g*10袋/盒)进货价格23.57元/盒,销售价格分别为58元/盒、80元/盒、104元/盒,最高进销差价率达341%;连花清瘟胶囊(规格:0.35g*48粒/盒)进货价格18.50元/盒,销售价格为118元/盒,进销差价率达538%。当事人在成本未明显增加的情况下大幅度提高药品销售价格,进销差价率远高于同时期周边市场同类药品,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目前,案件调查终结,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已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拟给予当事人警告和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北京康复之家医疗用品有限公司朝阳第一分店大幅提高售价哄抬价格案。

2022年12月8日,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对北京康复之家医疗用品有限公司朝阳第一分店进行执法检查。经查,2022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7日,当事人复星新冠抗原检测试剂盒(规格:25人份/盒)的进货价格分别为61.25元/盒、67.5元/盒以及75元/盒,而在美团平台销售标价达229元/盒。由于销售优惠不同,实际销售单价分别为179元/盒、216.5元/盒以及229元/盒,远高于同时期周边市场同类商品,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目前,案件调查终结,朝阳区市场监管局已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拟给予当事人警告和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三、老百姓大药房连锁(天津)有限公司河西店捆绑销售哄抬价格案。

2022年12月8日,天津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对老百姓大药房连锁(天津)有限公司河西店进行执法检查。通过查看连花清瘟胶囊质量验收单、销售流水、销售小票、进货票据及监控视频等,查实该药店在销售连花清瘟胶囊的过程中强制搭售指定商品,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目前,案件调查终结,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已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拟给予当事人警告和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 

  

四、京东大药房(天津)有限公司万全道分公司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案。

2022年12月10日,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管局对京东大药房(天津)有限公司万全道分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查,该公司现场销售部分药品存在未明码标价以及商品与价签不对位等情况,涉嫌构成不按规定明码标价违法行为。目前,案件调查终结,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管局已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拟给予当事人警告和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五、浙江省湖州市南浔程祖伟中西医结合诊所散布虚假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案。

2022年12月8日,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进行网络巡查时,发现程祖伟中西医结合诊所在抖音平台上传视频,散布连花清瘟等涉疫药品即将全面、大幅度涨价的信息,吸引患者“囤药”。同日,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对该诊所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其在诊疗服务区张贴告示,称“因库存有限、进货困难,连花清瘟、双黄连口服液、维C银翘片、板蓝根冲剂4种涉疫药品,将于12月10日起涨价”。该诊所利用抖音和张贴告示的方式传播虚假涨价信息,影响面广、性质恶劣,严重扰乱了市场价格秩序,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目前,案件调查终结,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市场监管局已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拟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六、广东省深圳市杏林春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大幅提高售价哄抬价格案。

2022年12月12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对深圳市杏林春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查,该公司12月1至12月4日采购连花清瘟胶囊成本为14元/盒~18.65元/盒,成本上升幅度为33%。自12月5日起,其线上销售价格从39.8元/盒提高至78元/盒,销售价格涨幅为96%,销售价格涨幅为成本涨幅的2.9倍。该经营者成本虽有增加,但商品价格上涨幅度明显高于成本增长幅度,在疫情期间大幅提高连花清瘟胶囊销售价格,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目前,案件调查终结,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已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拟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七、盛*医药有限公司涉嫌大幅提高售价哄抬价格案。

2022年12月9日,河北省临漳县市场监管局根据线索,对临漳县盛*医药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查,该公司11月17日至12月5日在京东平台销售连花清瘟颗粒(规格:6g*10袋/盒),进货价格为22.45元/盒,销售价格由11月17日31元/盒提高至12月5日67.43元/盒,涨幅高达117.5%。该公司在进货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大幅提高销售价格,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临漳县市场监管局于12月9日予以立案调查,将于近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八、众*堂药业有限公司涉嫌大幅提高售价哄抬价格案。

2022年12月9日,厦门市湖里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厦门市众*堂药业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查,该公司销售连花清瘟胶囊,进货价格为11.9元/盒,销售价格为48元/盒,进销差价率高达303%,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厦门市湖里区市场监管局于12月9日予以立案调查,将于近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九、邹*好药铺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涉嫌大幅提高售价哄抬价格案。

武汉市汉阳区邹*好药铺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23.5元/盒~32元/盒的价格购进连花清瘟颗粒(规格:6克*10袋/盒),销售价格由11月1日的30.5元/盒上涨至12月5日的99元/盒。该公司进货成本虽有增加,但药品售价上涨幅度明显高于成本增长幅度,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武汉市市场监管局于12月9日予以立案调查,将于近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十、天*药店涉嫌大幅提高售价哄抬价格案。

2022年12月10日,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增城区天*药店进行执法检查。经查,12月1日起,该药店将连花清瘟胶囊(规格:48粒/盒)售价由48元/盒上涨为58元/盒,后续又上涨为80元/盒,进销差价率提高了119%。该药店在进货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大幅提高销售价格,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管局于12月10日予以立案调查,将于近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十一、海淀一摄影工作室高价代售抗原检测试剂盒案。

12月12日下午,海淀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接到举报线索,辖区某摄影工作室高价代售抗原检测试剂盒,执法人员紧急出动,对上述摄影工作室进行了突击检查。

经查,执法人员在该工作室内发现已售空的不同厂家的抗原试剂盒7箱,并在收银台发现三张手工记录的销售明细表和未售出的抗原检测试剂盒2盒。经查, 该摄影工作室将每盒25支的抗原检测试剂盒以250元的价格对外销售。执法人员依法依规对相关情况进行处置,并对涉案物品进行证据固定和暂扣处理。同时,执法人员现场与企业法定代表人取得联系,要求其进一步提供相关进销货凭证,并接受下一步处理。

该企业销售抗原检测试剂盒的价格远高于同时期周边市场同类抗原检测试剂盒的价格,该行为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海淀区市场监管局已对其立案调查,并对该企业是否构成无证经营并案处理。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及初步调查,对涉嫌哄抬物价及无证经营的违法行为,海淀区市场监管局拟作出并处3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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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医疗人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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