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经信厅公开征求《关于加快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浙江省经信厅公开征求《关于加快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关于加快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软件是信息技术之魂、网络安全之盾、经济转型之擎、数字社会之基。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数字经济“一号工程”,推动我省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把握“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坚持统筹布局、应用牵引、市场主导、价值驱动、生态优化、开放兼容的发展原则,深入实施“2255”行动计划(即建设“两城”,打造“两区” ,推进“五大”任务,实施“五大”工程),全面提升软件创新能力、应用能力、服务支撑能力,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自主软件生态,为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提供坚实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十四五”末期,全省软件产业质量和水平明显提高,总体规模、效益位居全国前列,综合发展指数居全国前三,软件业务收入突破1.2万亿元,研发费用占软件业务收入比重超过10%,软件著作权新增30万件,电子商务、云计算、数字安防、数字金融、城市大脑等领域软件和信息服务市场占有率居全国第一,建成“两城”(即杭州市国际级软件名城和宁波市特色型中国软件名城)和“两区”(即国内领先的软件产业集聚区和自主软件推广应用示范区)。

二、主要任务

(一)重点突破关键软件

1.协同攻关关键基础软件

突破大数据处理、人工智能类脑信息处理、集成电路EDA工具、网络安全等关键技术,加快分布式架构操作系统、工业操作系统、嵌入式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工具软件等基础软件研发。推进国产主流芯片(CPU)、基础软件及各类应用软件的集成、适配、优化,构建基于自主基础平台的软件开发、密码技术和服务生态。

2.做大做强行业应用软件

聚焦工业需求,发展工程工具软件、工业控制与感知、机器视觉、数字孪生、工业互联网等高端工业核心软件;聚焦重点产业链,加快推进工业技术软件化,开发一批特定行业、特定场景工业APP;面向高端智能装备和智能终端发展,开发一批嵌入式应用软件。聚焦社会需求,重点发展自动驾驶、地理信息、城市大脑、智能建筑等应用软件和解决方案,发展新一代软件融合应用基础设施。

3.前瞻布局新兴软件

支持人工智能科学研究和技术攻关,在深度学习、脑机交互、感知认知计算等方面实现基础理论突破,形成一批人工智能应用场景软件。加快推动5G应用软件开发和服务平台建设,打造全球5G创新应用发展高地。以“数字技术+创新设计”为重点,构建技术领先、链条完整、产业集聚的数字创意产业发展格局。支持区块链底层技术攻关,开发一批区块链原型系统,以及数字金融、智能制造、供应链管理、数字资产交易等领域应用场景解决方案。

(二)健全产业创新体系

1.加快模式创新

推广普及软件开发云和智能化开发工具,发展众包、众筹、众创和网络协同创新等软件开发新模式。引导软件企业向云化、平台化、服务化方向转型。支持基于微服务模式的小程序、轻应用等新型轻量化平台发展。支持软件开源社区发展以及生态联盟建设,构建有利于创新的开放式、协作式、国际化开源生态。鼓励基于自主模式或开源代码的行业应用软件开发。

2.培育壮大创新主体

实施“千百十”亿企业培育工程,培育一批雄鹰企业、冠军企业、雏鹰企业。支持软件企业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支持浙江大学、之江实验室、达摩院、清华长三角研究院等创新主体建设,鼓励软件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应用单位共建联合实验室、研发中心,打造软件与信息技术创新高地。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推进产业链协同创新。

3.促进产业融通发展

强化软件定义,推进各领域知识和技术软件化,加快布局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智能网联汽车等新兴领域的软件定义平台。加快软件企业与硬件企业协同发展,支持基于RISC-V开放指令集的嵌入式CPU研发,打造面向智能汽车、智能监控、智能电网以及智能消费终端等的软硬件融合生态。鼓励建设一批双创平台,面向中小微软件企业开放创新资源,形成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格局。

(三)打造高效集聚平台

1.推进产业园区平台建设

推进杭州市国际级软件名城和宁波市特色型中国软件名城建设,创建一批省级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示范基地、特色基地、创业基地和特色小镇,打造国内信息技术自主创新高地。支持省内数字安防、云计算、电子商务等发展较好的地区申报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

2.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深化部省合作,共同推进5G应用创新实验室、工业互联网大数据分中心、自主软硬件适配中心和测试中心、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浙江分院、软件开发云平台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举办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搭建软件交流全球平台,建设数字贸易先导区。布局建设一批软件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产业创新中心和工程研究中心,打造多个面向全省的校企联合软件实训基地。

(四)深入推动融合发展

1.加速软件赋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

充分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以信息化手段支撑产业链、供应链安全。鼓励传统制造企业利用嵌入式软件开发智能产品,推广个性化定制、协同制造、服务型制造、智能制造等新模式。面向化工、医药、汽车、纺织服装等重点行业,率先培育建设一批区域级、行业级、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打造“1+N”的工业互联网应用服务体系。强化工业互联网安全防护,开展工业互联网安全专项检查与定期评估。

2.推动软件赋能农业农村数字化

大力推进以农田智能监测、养殖环境监测、设施园艺精细管理为重点的农业物联网应用普及,鼓励智能化农机、智慧化乡村旅游相关软件开发应用,探索建立基于卫星遥感、航空无人机、田间观测一体化的农业遥感应用体系。加快浙江乡村智慧网建设,推进村级益农信息社建设,发展公益服务、便民服务、培训体验化服务软件。

3.促进软件赋能服务业智能化发展

推动数字出版内容发布投送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全面提升数字内容信息服务能力。加快智慧医疗操作系统软件开发,推广网络健康服务,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防控能力。推进地理信息系统软件开发与应用,发展基于北斗导航系统的各类应用。开发智慧旅游应用软件和整体解决方案,构建“互联网+旅游”的新服务模式。围绕城市交通管理、海上航行和民众出行需求,完善交通智控平台,提高交通信息服务能力。

(五)强化软件标准品牌

1.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大力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高软件行业专利权、商标权意识。完善工业软件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创造激励机制和工业APP上线测评制度等,推动工业APP健康安全发展。持续深化软件正版化工作,抓好软件采购源头的正版化监管,重点开展工业软件正版化专项行动。

2.强化产业质量品牌

建立完善工业软件集成标准与安全测评体系。制定数据服务、软件接口、智能硬件等相关标准和安全准则。开展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产业链上下游衔接的数据信息基础标准的梳理共融工作。积极开展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的研制和应用推广。开展软件行业质量品牌建设提升活动,推进软件“名企、名品、名人、名园”建设。

三、重点工程

(一)重大自主软件应用推广工程

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工作,逐步扩大自主软件在金融、通信、交通等领域的试点示范和推广应用。依托省、市公共数据平台,加快“城市大脑”通用平台的开发与建设,统筹安全服务和国产密码保障,形成一批基于“城市大脑”的特色场景应用和解决方案。以推进未来社区示范试点为契机,面向九大社区场景开发一批社区应用小程序,构建新型社区服务软件支撑体系。组织开展首版次软件认定和推广应用。

(二)工业技术软件化推进工程

加快推进工业技术软件化,形成工业APP开发、流通、应用的新型网络生态系统。分行业、分区域开展工业APP应用试点,推动工业APP向工业互联网平台汇集,提升工业APP综合集成、测试验证、质量管控、全生命周期管理和服务能力。组织开展中国工业互联网大赛,打造一批工业互联网典型应用案例。支持企业参与工业APP开发、工业数据集成共享等相关标准研制。

(三)“千百十”亿企业培育工程

按千亿、百亿、十亿企业规模层次梯度,选择一批创新能力强、产品优势明显、市场潜力大的软件企业予以重点扶持,打造一批龙头骨干企业和知名品牌企业,到2025年,培育千亿级企业1家,百亿级企业10家,十亿级企业100家。引导软件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培育软件细分领域的“小巨人”和“单项冠军”。落实“凤凰行动”计划,推动一批软件企业上市。

(四)软件名城建设推进工程

推进杭州市国际级软件名城建设,突出电子商务、移动支付、云计算、数字安防、工业软件等重点领域发展,支持优势企业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的战略合作和技术产品服务输出。支持宁波市创建特色型中国软件名城,突出发展工业软件、嵌入式软件、工业互联网操作系统和物联网应用软件等,培育特色产业集群,加快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发展。

(五)信息技术自主创新基地建设工程

加快龙芯智慧产业园、华为鲲鹏产业基地、中国长城(温州)自主创新基地和宁波网安创新基地等建设,发挥龙头企业的赋能作用,建立若干个产业生态创新中心,依托省信息技术应用创新联盟加快产业集聚,构建基于主流国产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的产业生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省数字经济领导小组协调作用,下设省软件发展工作小组,统筹全省软件产业重大决策、工作部署和监督检查。加强对软件产业和项目推进的组织领导,形成省、市、县联动推进的工作机制。各地政府制定软件产业实施意见,全力支持软件行业高质量发展。建立省软件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全省软件产业发展提供决策咨询。

(二)加大政策支持。加大省财政资金对软件产业的支持力度,继续落实国家软件税收优惠政策,落实首版次软件推广应用相关政策,加大首版次软件推广应用力度。落实有关政府采购政策,依法支持在浙企业参与我省信息化建设。各地政府应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优先保障软件企业的用地、用能等生产要素供给,有条件的地方设立软件产业发展基金。企业用于购买软件和信息服务的投入、研发人员的薪酬,可纳入技术改造成本,享受相关技术改造政策。拓展资本市场融资渠道,加大对创新型、成长型软件企业的金融支持。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可对首发上市的软件企业、领军人才引进等予以奖励。

(三)夯实人才支撑。充分发挥世界互联网大会红利效应,利用云栖大会等平台,招引一批高层次优秀人才。营造一流引才环境,建立高端软件人才引进绿色通道,鼓励各地对软件亟需人才申请公共租赁房、人才公寓给予一定倾斜。加快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建设,探索具有浙江特色的软件人才产教融合培养路径。

(四)营造良好环境。建立完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保障机制,健全软件安全体系,开展软件安全防护检查、风险评估和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加大恶意软件打击力度,加强安全防护和风险处置能力。开展全省软件高质量发展主题宣传活动,向外输出软件发展浙江经验,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来源:上上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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