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新政!天津、海南、广东、福建、湖北等地推广应用电子劳动合同

去年3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文件,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采用电子形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今年7月,又发布《电子劳动合同订立指引》,指导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规范订立电子劳动合同,近日,天津、海南、广东、福建、湖北等地积极响应,陆续推出政策推广应用电子劳动合同。

又有新政!天津、海南、广东、福建、湖北等地推广应用电子劳动合同

 
 
 
天津市
7月28日,天津市人社局发布关于印发《天津市订立电子劳动合同工作指引》的通知,明确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订立电子劳动合同的流程、要求、条件及保障机制等问题。
 
海南省
8月4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发布电子劳动合同订立指引的通知》,提出提高思想认识、加强业务指导和做好跟踪服务三项要求,推动各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落实电子劳动合同应用。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各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认识订立电子劳动合同对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以及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重要作用,帮助用人单位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水平。
二是加强业务指导。各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鼓励和支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符合法律规定的电子劳动合同系统中依法签订电子劳动合同,确保实现电子劳动合同签订主体合法、内容真实、管理有序,具有与纸质劳动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有条件的市县可开发电子劳动合同的信息化平台,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电子劳动合同提供公共服务。
三是强化跟踪服务。各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推动电子劳动合同应用,做好跟踪服务工作,帮助用人单位完善电子劳动合同签订流程,不断创新用人单位用工管理工作。
 
广东汕尾
近日,汕尾市在全省率先上线启用电子合同,实现“一键通”“无纸化”随时随地签,截至7月31日,全市已完成注册登记建筑施工企业250家,首批上线单位27家,已签电子合同2625份,极大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
 
福建省
为指导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规范订立电子劳动合同,7月28日,福建省人社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发布的通知》,提出在全省推广应用电子劳动合同,并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加强宣传推广。要求各地高度重视电子劳动合同宣传推广工作,广泛宣传《电子劳动合同订立指引》,确保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普遍知晓。要以工业园区、大型国有企业、科技企业为重点对象,以农民工实名制为重点领域,积极推广电子劳动合同的应用。
二是加强指导服务。要求各地要指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按照《电子劳动合同订立指引》要求,协商一致订立电子劳动合同。指导用人单位通过自建或依托第三方电子劳动合同服务平台(含政府和市场化相关平台),采取或确认第三方平台采取可靠的技术手段,保证电子劳动合同的订立、生成、传递、储存等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确保其真实、完整、准确、不被篡改和可追溯。
三是加强业务协同。各地要以电子劳动合同为依托,实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相关公共服务事项的业务协同办理。要创新公共服务方式,引导选择自建平台或者第三方平台订立电子劳动合同的企业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服务平台上存证电子劳动合同、提交电子劳动合同数据。
 
湖北宜昌
近日,宜昌市人社部从人力资源服务管理的源头切入,采取“政府投资开发、企业免费应用”模式,开发电子劳动合同信息化平台,打破传统纸质劳动合同签约模式,推进劳动关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市共有251家重点企业签订电子劳动合同7853份。
 
宜昌市电子劳动合同全程线上签约,平均耗时仅需10分钟,由国家安全部门认证的CA数字机构提供认证技术支持,以人脸识别+手签+时间戳的方式,有效保障签订双方的意愿真实性和签署过程合法性。签订后即可实现云端存储、多点备份、在线检索、随时调取、永不丢失,全面降低合同存储成本及企业管理成本,实现便利管理与统计,极大地丰富了应用场景,提高了人力资源管理效率。
 
在国家和各地政府的推动下,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应用电子劳动合同,如众信签作为国内权威专业的第三方电子合同平台,为用人单位提供身份认证、数字签名、合同签署、在线管理等一站式电子合同服务,助力企业降本增效,无纸化办公。

来源:深圳市众信电子商务交易保障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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