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别家游戏“换皮”,他非法获利200万,法院:判5年、罚400万!

营造一流营商环境,需要靠创新来驱动,创新离不开知识产权的保驾护航。4月26日便是第19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了,在今天举行的成都高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与营商环境高峰论坛”上,成都高新法院发布“高新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十大典型案例”,告诉大家这些“哈事”做不得……

给别家游戏“换皮”,他非法获利200万,法院:判5年、罚400万!

成都高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与营商环境高峰论坛”

高新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十年十大典型案例

1.利用“换皮”形式复制、发行受法律保护的计算机软件游戏源代码案

—邱本侵犯著作权罪案【(2018)川0191刑初529号】

【基本案情】深圳市盛大美游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系“人人”棋牌游戏软件权利人。2017年2月,邱本任职盛大美游公司总经理,其通过职务便利获知盛大美游公司SVN服务器账号、密码,并私自取得“人人”棋牌游戏源代码。2017年5月,邱本通过他人分别设立成都九颗星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天天乐科技有限公司并成为该两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邱本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对“人人”棋牌游戏进行换皮、加工等形式修改后,更名为“大赢家”棋牌游戏上线运营。2017年8月,邱本从盛大美游公司正式离职后,利用九颗星科技公司负责“大赢家”棋牌游戏的技术支持,利用天天乐科技公司上线运营“大赢家”棋牌游戏营利。在2017年7月1日至11月底案发期间,“大赢家”棋牌游戏共有玩家141721人,游戏玩家充值金额共计8224余万元,邱本供述其个人获利200余万元。经鉴定,“大赢家”棋牌游戏源代码与“人人”棋牌游戏源代码相似度达99%,存在实质性相似。法院认为,邱本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计算机软件的行为侵害了著作权人的著作权,构成侵犯著作权罪,非法经营数额特别巨大,对邱本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

2. 侵犯《盗墓笔记》等文学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

—原告上海玄霆娱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成都阅通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侵犯著作财产权纠纷案【(2009)高新民初字第1547号】

【基本案情】原告依法取得了《鬼吹灯》《盗墓笔记》《极品家丁》《盘龙》等文学作品包括信息网络传播权在内的相关著作权。被告在其号称“全球最大的电子书搜索引擎”的“爱搜书”网站(www.isoshu.com)上,提供包括上述作品在内的大量作品的封面图案和内容介绍。任何互联网用户均可通过被告免费提供的eREAD软件在被告网站任意下载和阅读相关作品。同时,被告在其网站及eREAD软件中还放置有收费广告内容。原告认为被告侵犯了原告对案涉作品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遂诉至本院要求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本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提供的不仅是单纯的搜索链接服务,其对案涉作品进行了整理、编辑、排列,且一般网络用户如果不借助其提供的阅读器,将无法直接阅读相关作品,其行为已构成侵权,故判决支持了原告的相应诉讼请求。

3.侵犯知名商品“拉菲”葡萄酒特有名称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原告尚杜·拉菲特罗兹施德民用公司(SOCIETE CIVILE DE CHATEAU LAFITE ROTHSCHILD)与被告深圳市庄氏实业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2011)高新民初字第406号】

【基本案情】原告是闻名世界的葡萄酒制造商,其生产的LAFITE(拉菲)葡萄酒历史悠久,品质优异,在业界享有盛名。其在我国亦依法申请注册了“LAFITE”商标。2010年3月,被告在成都参加“2010春季全国糖酒商品交易会”期间,其葡萄酒产品的内外包装等使用了“拉菲帝国”;宣传手册、有关网站等使用了“法国名酒 原装进口”及拉菲庄园等宣传用语。原告认为被告上述使用与原告的葡萄酒知名商品特有名称“拉菲”构成混淆性近似,且构成了虚假宣传,构成了不正当竞争。故诉至本院要求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的“LAFITE拉菲”葡萄酒商品经过长期使用和广泛宣传,在我国葡萄酒业界已享有了很高的知名度,系知名商品;其对“拉菲”这一音译中文名称的使用具有持续性和广泛性,与其“LAFITE”葡萄酒商品之间已形成事实上唯一对应的关系,应为其“LAFITE”葡萄酒商品的特有名称。原告诉称的被告侵权行为成立,故判决支持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被告不服提起上诉。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4.剽窃《江姐童年故事》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原告刘仁辉、杨源孜与被告侯颖、吉林文史出版社、北京世纪卓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卓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2011)高新民初字第2435号】

【基本案情】原告刘仁辉、杨源孜是《江姐童年故事》一书的作者。该书系原告受江竹筠家乡自贡市大安区大山铺镇党委和政府的邀请,通过对江姐亲属及年长乡民的直接调查采访后经过提炼、加工和艺术概括,创作的国内首部有关江竹筠烈士童年生活的书稿,并于2009年3月由湖北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2010年1月,被告吉林文史出版社公开出版了作者署名为被告侯颖的《忠诚战士江竹筠》一书。2011年2月,二原告在被告世纪卓越成都分公司处购买该书,通过对比发现书中有大量的内容抄袭《江》书,并且有部分内容对《江》书进行了杜撰、篡改。二原告遂诉至本院要求判决四被告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本院经审理后判决支持了原告的相关诉讼请求。

5. LV商标侵权纠纷案

—原告路易威登马利蒂与被告成都新东方大酒店有限公司成都新东方千禧大酒店、成都新东方大酒店有限公司、第三人谢金玉侵害商标专用权纠纷一案【(2012)高新民初字第3502号】

【基本案情】原告系1854年在法国依法注册成立的公司,其独创的字母“LOUIS VUITTON”已经使用了150余年,产品风靡全球,享有世界顶级品牌的知名度。2011年10月初,原告发现被告在其酒店内向顾客和其他消费者大量销售假冒原告注册商标权的背包、腰带等商品,其中多款背包使用了原告的字母商标“LOUIS VUITTON”。原告认为被告严重侵犯了其注册商标专用权,遂诉至本院要求其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被告则认为,实际向原告销售案涉商品的主体系租赁被告酒店内商铺的第三人谢金玉,被告仅依据《委托代收协议》出具相应的发票,并未实施被控侵权行为,应由谢金玉对外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本院经审理认为,销售案涉侵权商品的店铺位于被告酒店的经营场所之内,消费者购买商品后可直接向被告付款,并由其出具自己的账单和发票,从销售场所外观到购货凭证上都没有任何表明第三人系销售主体的标识或内容,被告对第三人在其经营场所内销售侵权商品疏于审查,与第三人共同侵犯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遂判决被告及第三人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消除影响。

6.“53客服”对“live800”商业诋毁纠纷案

—原告成都金铠甲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企商通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2016)川0191民初3288号】

【基本案情】原、被告均系在线客服系统经营者。原告经调查发现,被告在其网站(www.11kf.net)发布的“53客服与live800功能对比优势有哪些”一文,以列表形式从智能机器人、企业收藏夹、IM互通等十个方面对二者的功能进行对比,宣称原告的live800不如被告的53客服。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已构成商业诋毁,遂起诉来院,要求被告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损失。被告认为其文章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双方软件的优劣,有助于帮助潜在客户做出更为合理的选择,并不构成商业诋毁。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采用目的性极强的列表对比方式对二者的功能进行评价,并含有live800不如53客服的明确否定性陈述,意欲通过优劣对比,以贬损对方的方式来凸显自己的产品和服务优势,明显超出一般提示和提醒范畴,属于捏造、散布虚伪事实,已构成商业诋毁,遂判决被告在其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刊登声明,为原告消除影响,并向原告赔偿损失及合理开支。

7.微信公众号、手机APP图文游记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纠纷案

—原告成都市跟我耍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与被告刘敬真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2017)川0191民初14570号】

【基本案情】被告刘敬真在原告就职期间,先后创作《荷香深处有人家,100块钱如何在寿星谷一条龙式吃住耍?》《九顶山的美,你们凡人怎么能懂?!》两篇图文结合的游记攻略,并分别于2016年在原告的微信公众号中发布。随后,被告使用笔名“眯眯眼”在“言味”APP上发布《离黄龙溪几公里竟然藏了个赏荷胜地,还有秘制美食。可99%的成都人不知道!》和《离成都120公里,有个地方美得不像话!》两篇文章,并因此获取稿酬百余元。经比对,《黄龙溪》一文与《寿星谷》一文主要(实质)内容相同,《离成都120公里》一文与《九顶山》一文主要(实质)内容相同。原告据此认为其对作品享有的合法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受到侵害,遂起诉要求刘敬真赔偿经济损失。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作品《寿星谷》和《九顶山》两文应为职务作品,著作权由作者刘敬真享有,但原告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且在作品完成两年内排除作者本人的自行同质使用。刘敬真未经原告同意,自行在第三方平台以与原告相同的使用方式使用案涉作品,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故法院判决刘敬真向原告赔偿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500元。

8. 金山软件“剑侠”“剑侠情缘”知名游戏服务注册商标权侵权与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原告珠海金山软件有限公司与被告成都裂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与不正当竞争纠纷案【(2016)川0191民初3889号】

【基本案情】原告系“剑侠”“剑侠情缘”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数年来在提供游戏服务中持续(授权)使用该两项商标,在相关公众中已具有较高知名度。原告指控,被告未经其授权许可,在苹果、安卓平台发布“剑侠HD”“剑侠HD之醉江湖”“剑侠HD(十年经典)”等名称的手机游戏产品,并宣称“再续剑侠情缘,重现经典武侠”,侵害了其前述注册商标专用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原告在起诉后,提出禁令申请,请求法院责令被告立即停止被诉侵权行为,并提供10万元的等值现金担保。法院在组织听证后作出裁定,责令被告停止在所提供的线游戏和在官方网站(www.zjh99.com)宣传中使用“剑侠”“剑侠情缘”字样,禁令效力维持至该案判决生效之日止。

9. 影咖点播放映《宫锁沉香》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

—捷成华视网聚(常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武汉市洪山区青柠茶饮店、成都市青柠微影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2017)川0191民初6108号】

【基本案情】原告依法取得了影片《宫锁沉香》在中国大陆地区(不含港、澳、台地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登陆被告武汉青柠茶饮店经营的房号为“动物乐园”的观影包房内的“青柠影咖”,在首界面搜索、点播电影《宫锁沉香》,能够正常播放。前述“青柠影咖”电影点播系统系由青柠微影科技公司提供。青柠微影科技公司陈述,其向加盟商提供的“青柠影咖”系统无影片。武汉青柠茶饮店陈述,其从青柠微影科技公司购买的“青柠影咖”系统为空白系统,涉案影片《宫锁沉香》亦系从他人处购买获得后自行安装到“青柠影咖”系统中供消费者点播观看,该茶饮店消费内容包含桌游、棋牌、茶饮、餐饮等内容。法院审理认为,武汉青柠茶饮店将涉案影片存储在电脑中通过局域网的方式提供给不特定的公众,相关公众可以通过网络自行选择时间和地点进行点播,侵害了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遂判决武汉青柠茶饮店停止侵权、赔偿原告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4000元。

10.复制销售腾讯公司《穿越火线》《逆战》网络游戏原始数据制作“外挂”案

—杨博、常炯、陶焜、张无忌侵犯著作权罪、汪智君、吴秀峰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案【(2015)高新知刑初字第2号】

【基本案情】2013年至2014年上半年,时为腾讯科技(成都)分公司研发部技术人员的张无忌与杨博、常炯与共谋,复制《穿越火线》《逆战》网络游戏的原始数据,制作游戏的“外挂”,实现游戏原本并不提供的透视、自动瞄准以及瞬间狙击等功能。杨博、常炯在制作出前述“外挂”后,伙同陶焜、汪智君、吴秀峰等人在网络上进行销售,违法所得累计达76万余元。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复制原程序的原始数据,破译并擅自使用网络游戏的通信协议,截取修改游戏服务器和客户端内存数据,制作并销售增强游戏功能的“外挂”,属侵犯著作权罪所规定的“复制发行”,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对张无忌、陶焜、杨博、常炯犯侵犯著作权罪,分别判处二年至三年十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吴秀峰、汪智君犯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

成都高新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了解一下

成都高新法院在2009年设立了专门的知识产权审判庭,成为西部第一家设立知识产权审判庭的基层法院。十年来,成都高新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类案件2717件,99.2%为民事案件。其中,著作权纠纷占比最高,为88.76%;商标权纠纷占比5.97%。刑事案件21件,包括侵犯著作权罪,假冒注册商标罪,侵犯商业秘密罪等6类犯罪。

成都晚报-成都发布记者:薛欢 摄影报道

编辑:罗梦婕

来源:成都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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