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休一天”是正解?“双休是法定”是误读?

“一周休一天”是正解?“双休是法定”是误读?

一周只休息一天,太累。

越来越多的年轻人不愿意加班,

一些90后、95后职场新人,

双休为不能触碰的底线。

“一周休一天”是正解?“双休是法定”是误读?

相关事件

事件一

8月30日,23岁的吴先生在城市留言板留言,自称在武昌区一家科技公司上班,每周上班6天,周六周日必须有一天上班。他认为,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周末上班就是加班,单位应当支付加班工资。他说,如果平时有双休,周末偶尔加班可以,但长期一周工作6天,他不干,“除了工作,还有生活”。

9月3日,吴先生告诉长江日报记者,他2017年7月本科毕业后,进入这家公司从事计算机软件开发,加班严重且没有加班费,今年以来,几乎每周都是“做六天休一天”。吴先生说:“经常加班且不给加班费不能忍受,前两天已辞职。” 和吴先生一起打算辞职并追讨加班费的同事小张告诉记者:“‘做六休一’我肯定接受不了,进入公司前,说好一周五天40小时工作制,结果第一天上班就被告知,每天上班7.5小时,周六还要上班。”

事件二

8月24日,武汉一家私企的HR在网上发帖吐槽,因连续加班一周,新入职同事没加完班,离职手续都没办就“裸辞”。该同事自称生活没什么压力,当初选这份工作就是认为有双休。

事件三

在银行工作的吴女士诉苦说,单位新招聘了两名1994年出生的小姑娘,没干到1个月就走了,原因是不能准时下班。

一周只休一天?部分90后不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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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加班,一些国企、事业单位留不住人,民营企业留人更难,多家民企HR跟帖说,许多90后认为工作舒不舒适第一位。

法律解读

在很多人看来,

周六周日是法定的休息日,

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8X5=40小时。

事实上这种想法是不准确的,

“双休”是法定,

但劳动法也没有强制企业安排双休。

“一周休一天”是正解?“双休是法定”是误读?

武汉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解释说:“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并没有强制企业安排双休,不少人误了。”该负责人表示,我国实行的标准工时制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

加班需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在双方取得一致的前提下,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的,每天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

该负责人解释,像小张每天工作7.5小时,“做六休一”,一周合计工作45小时,公司保证了他一周一天休息,因此其超出44小时的1个小时,应视作平日超时加班,而非双休日加班。

武汉市人社部门提醒,用人单位应合理安排上班时间,避免员工超时加班。如劳动者遭遇强制加班或发生劳动争议,可携带有效证据,向各区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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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声音

“加班”大数据

近期,前程无忧旗下无忧精英网发起了一项职场精英工作时间调研,利用大数据了解白领的工作时间和加班情况。调查显示,尽管79.87%的职场精英只愿意接受不加班或只是偶尔加班的工作,但高达39.36%的人表示,加班对自己毫无影响,因为加班已成为生活的一部分。

IT行业“加班文化”盛行,毫无悬念当选加班最多行业的第一名,52.3%的人经常加班,甩开第2名金融行业近10个百分点,制药医疗、房地产、电子半导体行业则紧随其后。

“无加班,不IT”,在武汉,互联网公司大部分“做六休一”。武汉所见网络科技公司是一家互联网创业公司,公司一周休双休,一周休单休,平时也会有加班。

公司CEO苏超超说,九成以上员工是90后。“我们不硬性限定工作时间,没有完成工作的员工会自觉留下来加班,加班员工有免费零食、夜宵,公司报销打车回家车费。

该公司今年入职的95后小陈说,虽然不能每周双休,但成就感很棒,不会因为受不了加班就辞职

近四成职场精英不介意是否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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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建议

“好工作眼下并不好找,但一部分90后、95后职场新人仍然拒绝加班,说明新生代的个性需求不一样,法律意识在增强。”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教授梅志罡说,用人单位和社会要密切关注其价值观和思维方式,积极作出应对。

无忧精英网人力资源专家建议,90后入职前几年重在积累经验,大强度的工作有利于增强抗压能力,不宜简单抗拒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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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国家法定的休息休假权益的落实现状

智联招聘发布的《2017年白领满意度指数调查报告》也显示,约85%的中国白领每周都要加班,21.3%的白领每周要加班5到10个小时。

双休日“看上去很美”

“我得回公司一趟。”9月1日晚,北京白领王姗姗与朋友短暂相聚后,一脸无奈地赶回公司加班。今年硕士毕业的她,在一家大型家装公司做财务工作,因为工作的周期性特点,每个月她总会有加班中度过周末的时候。“工作量大、人手又不够,都习惯了”。

今年是双休日制度施行的第24个年头,对很多上班族来说,“每周工作5天,40个小时工作周制度”仍然只是“看上去很美”。

想要拿到更高的工资,只有靠加班

北京市西城区环卫工人马师傅告诉记者,每天自己的工作时长约为12个小时。,“由于人手紧张,我每周都要加班,身边的工友们也基本如此。”他说。

“每天上12个小时班,没有双休日的工厂多了去了。”在江苏常州,李平经营着一家工厂,他向记者透露,一般工厂都说有双休,但实际上基本上是虚设。在周边大大小小的工厂,工人加班工资普遍在13元/小时上下。“需要赶货的时候,工人在周末肯定是要加班的。”他认为,双休日无休虽然不合理,但却是现实需要,“普通工人基本工资每月不到2000元,想要拿到更高的工资,只有靠加班”。

付加班费时,单位“偷工减料

多位受访人表示,即使加班了,在给付加班费或者补休上,用人单位普遍“偷工减料”。

在沈阳,就有一家公司拿劳动合同“说事”。沈阳某电梯公司电梯工柳旭因与公司签订了不定时工作制劳动合同,经常需要利用休息时间出工维修电梯且没有加班费。当他向老板索要加班费时,公司负责人竟然说:“单位申报了不定时工作岗,就算我让你一天工作24个小时,不给加班费也没有关系。”

根据《劳动法》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个小时。同时,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需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但记者调查发现,无论是安排补休还是给付加班费,一些用人单位执行起来都很随意。

“我们单位核算加班工资,发现费用太高了,就只给补休。”在北京市一家网站工作的张文说。可经常“连轴转”的王姗姗就没那么幸运了。她表示,即便单位给了补休,也无法正常享受。“项目来了,都在忙,休假都会内心不安;就算要求补休,领导也会用各种理由拖延不批,拖着拖着,假期就不知道哪里去了。”

此外,按最低额度给付加班费也是一些企业的惯用伎俩。“按规定一月加班不能超过36个小时,但很多员工包括我自己在内,有时候一月加班达100多个小时,可最终出现在工资条上的,只有36个小时的加班费。”在北京市某公司人力资源部工作的安安无奈地告诉记者。

也就是说,国家法定的双休日制度在现实中的落实情况并不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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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问题

面对自己合理合法的权益遭受侵害,一些员工并非不清楚相关政策存在“有些规定落实难,维护正当权益更难”的现实尴尬。

工人日报融媒体中心的一项调查数据显示,当休假权益未得到落实,61%的受访者表示在职时不敢维权。其中,56%的受访者选择“忍气吞声”;5%选择“离职以后再维权”;会向单位主张权利的仅占比29%;而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的占比最少,仅为10%。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教授沈建峰告诉《工人日报》记者,劳动者不敢维权背后深层次的问题之一是劳动者个人信息保护。他建议相关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在公开相关裁判文书的过程中能隐去劳动者的相关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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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强大的“求生欲”的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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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整理至武汉城市留言板、武汉晚报、工人日报、长江日报

编辑:武汉市总工会 MISS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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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武汉市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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