斩链缉凶——甘肃灵台警方精准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

斩链缉凶——甘肃灵台警方精准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

随着技术的演进、网络应用的迭代,无论从硬件还是软件的角度来看,人们正面临着比以往更加复杂多样的信息使用场景。与之相应,非法采集、盗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和手段也更具欺骗性、迷惑性。

“号商”“号农”“拉新”“做单”……这些词汇的背后,是一次次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这些犯罪利用从事通信业务的便利条件,通过发放小礼品、赠送话费等方式吸引用户,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骗取用户身份信息和手机号码乃至生物验证信息,非法注册各类网络平台账号,并将获得的账号倒卖至上游“号商”团伙手中,从而衍生出倒卖网络账号的黑灰产利益链条,最终被不法分子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

近期,甘肃省灵台县公安局经过缜密侦查,一举打掉了一个长期盘踞于甘肃、四川、重庆、云南等地,以非法注册倒卖网络账号从中获利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团伙,抓获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嫌疑人7名,涉案金额27万余元。

揪出“内鬼”

2021年5月28日,甘肃省公安厅网安总队向灵台县公安局下发了一条关于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线索的核查指令,灵台公安随即组织警力对线索进行核查,发现灵台籍闫某某存在通过互联网倒卖网络账号的违法行为。鉴于案情复杂,灵台县公安局抽调多警种骨干力量成立专案组,全力开展案件侦破工作。

“在互联网上发布各类注册成功的网络平台账号截图及邀请码、频繁的网上交易记录,这很可能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行为。”专案组民警敏锐地洞察到这个情况,根据对案件线索进一步核查梳理,抽丝剥茧,层层分析,发现闫某某确系倒卖网络账号的人员。同年7月8日,闫某某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灵台县公安局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2020年3月,经他人介绍, 我了解到出售网络账号可以赚钱,于是就抱着试试的想法,通过自己手机在一个App上注册后,便将手机接收的验证码发送给对方,很快获得4元的红包。后来我还发现出售实名认证的网络平台账号利润比较高,比办理正常通信业务还挣钱。”接连尝到甜头的闫某某为了获取更多的账号赚取佣金,最终走上了一条犯罪道路。

在核查出的电子数据、交易账单等大量证据面前,闫某某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2020年3月至2021年7月,他利用经营移动业务代办店的便利条件,在为用户办理“开卡”“缴费”等业务中,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1000余条,用于注册各类网络账号,再将这些网络账号及验证码出售到上游收购账号的即时通讯群组内获取佣金。专案民警查明,闫某某通过充当“行业内鬼”,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注册各类网络账号进行倒卖,违法交易1368笔,非法获利33000余元。

“收买网络账号的上家是谁?收买网络账号即时通讯群群主又是谁?”

在深挖扩线中,案件侦办一度陷入僵局。狡猾的犯罪分子从不用实名交流,双方之间也互不认识,只通过线上联系。

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专案组民警在仔细甄别核查大量涉案线索时发现,闫某某在多个即时通讯群组内出售大量的网络账号。就这样,一个通过招募“号农”注册多种App网络平台账号,非法获利的黑灰产利益链条渐渐浮出水面。

乘胜追击

斩链缉凶——甘肃灵台警方精准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

专案民警对嫌疑人进行讯问

专案民警经过大量侦查工作发现,这些网络群组的创建者为本地一名叫胡某某的青年男子。2021年8月10日,犯罪嫌疑人胡某某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灵台县公安局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据胡某某交代,2019年11月,他在浏览网页时,无意中被一个“号商”拉入了一个即时通讯群组,开始学习如何收售网络平台账号,并将群内各类网络平台账号的邀请码转发到由他建立的多个群组内。他的下线会将注册成功的页面照片或截图发送到群内,胡某某再将这些照片或截图转发给上线。上线会通过线上发红包等方式向他结算佣金,胡某以每条五角或者一元差价非法获利,其余的违法资金用于向下线结算佣金。

为了查清交易内幕,专案民警抽丝剥茧,通过对胡某某的大量涉案线索进行层层梳理分析,最终查明,胡某某于2019年10月至2020年12月期间,通过向上线倒卖网络账号获取违法资金84500余元,再向下线结算违法资金68800余元,从中非法获利15700余元。

2021年12月10日,犯罪嫌疑人闫某某、胡某某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灵台县人民法院依法定罪判刑。

为实现对闫某某、胡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一案生态打击,专案组民警乘胜追击,通过前期侦查掌握的线索,一方面从下游犯罪入手沿犯罪产业链向上游犯罪溯源,另一方面对各类数据信息进行分析研判,逐渐摸清了一个以胡某某为上线,发展“拉新”经营通信业务等特殊从业人员为下线“做单”(非法注册网络账号)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犯罪团伙,涉案成员遍布多个省份。

循线追踪

随着侦查工作的深入推进,专案组民警逐步摸清案件组织构架、层级关系和犯罪事实,四川籍男子魏某、韩某,重庆籍女子刘某某,以及湖南籍男子卢某某相继进入警方视线——一起利用行业便利条件、实施多层级非法注册倒卖网络账号以从中获利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浮出水面。

2022年2月21日至3月2日,专案组民警循线追踪、日夜兼程,远赴四川、重庆等地对犯罪团伙成员展开抓捕工作。

2月23日,专案组民警在四川省三台县抓获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嫌疑人韩某。据韩某交代,2019年8月至2021年6月期间,他利用经营电信营业厅的便利条件,以接收验证码送抽纸、小脸盆等小礼品为由获取客户信任,趁办理业务之机索要客户手机及身份信息下载注册App网络账号后,发给上线胡某某,产生违法交易1160笔,非法获利23600元。

为避免这类犯罪继续侵害更多人民群众的利益, 专案民警决定速战速决,连续作战,于2月27日、3月1日,分别在重庆市开州区、四川省古蔺县将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刘某某、魏某成功抓获。在大量的证据面前,从事手机销售、手机维修工作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某、魏某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经核查,2019年至2021年,犯罪嫌疑人刘某某、魏某与胡某某等上线累计产生违法交易近900笔,非法获利16900余元。

连根拔起

3月7日,专案组民警赶赴云南省马关县,当日成功抓获“号农”卢某某,现场扣押手机等作案工具。为尽快查清卢某某的犯罪事实,专案民警分工协作,一边对其进行突审、一边开展大量细致的核查工作。在大量证据和凌厉的讯问攻势下,犯罪嫌疑人卢某某最终交代了犯罪事实。

“我觉得一个人‘做单’太慢,就自己建群、发展下线赚佣金。”办案民警根据卢某某的供述和相关证据发现,在卢某某背后,还隐藏着另一个实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小圈子”。

办案民警见疑不放、连续奋战,于3月9日至13日分别在云南省马关县、麻栗坡县对卢某某发展的下线范某某、查某某、曹某某实施了抓捕。这突如其来的抓捕给了三人当头一棒,他们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2019年6月至2021年6月,卢某某逐步发展范某某、查某某、曹某某等下线,利用其经营手机专卖店、代办通讯业务的便利条件,通过移动公司赠送话费及注册App获取购物红包为诱饵,取得客户的信任后,私自获取客户的手机号、验证码及身份证等个人信息,注册各种App产生非法交易9200多笔,涉案资金高达22.3万余元。卢某某又将“号农”做单弄来的账号出售给上线胡某某,涉案资金高达23.3万余元,卢某某从中非法获利近1万元,而范某某、查某某、曹某某则根据“做单”量多少,分别获利6000元至32400元不等。

随着犯罪嫌疑人相继落网,灵台警方一举打掉了这个利用从事通信业务便利条件实施多层级、全链条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团伙,成功斩断了以下游“号农”团伙、通信行业“内鬼”、中间商为利益输出的非法注册倒卖网络账号黑灰产业链。目前,卢某某、韩某等7名涉案嫌疑人均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网络安全关乎人民福祉、社会安定和国家安全。近年来,甘肃灵台公安针对侵犯获取公民个人信息、非法交易数据等各类网络犯罪活动,强化对在侦在办案件网络犯罪利益链全链条的深入追踪,以“追源头、抓团伙、斩链条、除黑产”为目标,抽调专门力量全力开展案件线索分析和指挥协调工作,深挖犯罪团伙和幕后组织人员,集中打掉了一批违法犯罪链条和源头;同时以打开路、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逐步构建打击整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和保护数据安全长效机制。

甘肃灵台公安也深刻认识到网络治理是“一张网”,部署网安部门紧密结合“净网”专项行动,通过网上巡查、实地检查等方式,深入推进网络安全执法检查,加强对通信、金融、交通、住建、教育、卫健等重点行业、政府职能部门大数据的安全防护,督促落实网络和数据安全保护责任,切实加强大数据安全保护。此外,会同网信、工信等行业主管部门,加大对有关行业领域的监管力度,进一步督促从业者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同时,将宣传引导防范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建立常态化宣传防范工作机制,通过“线上+ 线下”的方式,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预警宣传,切实助推群众树立个人信息保护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良好氛围。

通讯员:闫振宙 赵江宏

来源:《中国警察》杂志 2022年第8期

来源:平凉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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