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
一名网友发微博讲述了
女儿被弹窗广告影响的经历:
这番经历引来了很多网友的共鸣:
人民日报痛批弹窗广告:
不能想弹就弹!
12月4日,人民日报刊文《“弹窗广告”不能想弹就弹》,提到“‘弹窗广告’肆意而为,不仅影响上网者的心情和工作效率,还会带来木马植入、信息诈骗、强制消费等问题。”
相关部门应明确监管责任,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精准执法。治理弹窗泛滥,平台责无旁贷。
业内人士透露,多数弹窗都是推广公司与浏览器平台合作,按受众点击量收费并分成,每次点击按0.1元至0.3元的标准收取费用。一些推广公司运营的弹窗,还能实现对目标人群精准推送。这种量身定制的弹窗不仅扰民,还可能侵权,存在盗用用户信息、侵犯个人隐私等问题。
有关平台应珍惜声誉、控制弹窗。
对发布违规广告的网络经营者,应与其及时终止合作关系。
警方曾发布弹窗风险提醒
今年3月,南京警方曾在官方微信发布《轻信弹窗广告,瞬间被卷走上万!》的案例提醒:
警方微信截图
一些恶意的弹窗广告可能隐藏着巨大“陷阱”,网页随处可见“日赚100至300元”“扫码就有礼”、“您已获得某某大礼包”等弹窗,用户如果打开这类弹窗,则面临着上当受骗、身份信息遭泄露,甚至被病毒入侵的风险。
2万元即可弹100万次!
“霸屏”弹窗广告谁来管?
今年11月,新华社记者调查发现,弹窗广告已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条。
在搜索引擎以“弹窗广告推广”为搜索词,发现多条弹窗广告制作及推广的链接。
以“弹窗广告推广”为关键词的某搜索结果
广告代理公司工作人员称,若是运营商弹窗广告,价位是2万元发送100万次弹窗,量越大成本越低。另外一家广告代理公司工作人员说,他们公司的弹窗广告业务是与某浏览器平台合作,按受众点击量收费,每次点击的收费标准为0.1元至0.3元。
一位网络浏览器研发人员透露,国内大部分软件实行免费使用,开发者为了获利,通过强行植入广告等方式“迫使”用户阅读广告。
图自网络
我国广告法第44条明确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
但实际情况是,不少弹窗都把关闭按钮做得很不显眼,有时用户点击后非但不能关闭广告,反而会进入广告页面,越关越多、越关越烦。
你被弹窗广告霸屏过吗?
希望这些电子“牛皮癣”能被早日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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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人民日报 新华视点 新浪微博等
编辑/ 桃桃责编/ 蓝妹妹
来源:江苏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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