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启动实施“蓉贝”软件人才百千万引育计划

成都启动实施“蓉贝”软件人才百千万引育计划

制图 李开红

成都启动实施“蓉贝”软件人才百千万引育计划

会上公布首批“蓉贝”软件人才

前晚,《新闻联播》对成都连续11个季度经济增速保持8%以上进行了报道,其中特别将镜头对准了成都的电子信息产业功能区。作为首批“中国软件名城”,成都还在持续加力。9日下午,成都市软件产业发展誓师大会暨“蓉贝”软件人才计划启动大会举行。会上宣布,启动实施“蓉贝”软件人才百千万引育计划,以优厚的政策措施广邀天下软件人才来成都发展,将成都打造为“程序员之都”。现场,首批成都市“蓉贝”软件人才名单出炉,共计700人的名单,涉及2名“蓉贝”软件人才行业领军者、28名“蓉贝”软件人才技术领衔人以及670名“蓉贝”软件人才资深工程师、软件资深工程师。

此次成都市软件产业发展誓师大会暨“蓉贝”软件人才计划启动大会,发布了《成都市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2019-2025)》和《关于促进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专项政策措施》(简称《专项政策措施》)。记者从会上获悉,《专项政策措施》提出,要打造一流人才队伍、引育龙头骨干企业、创建知名软件园区、提供更优服务保障。其中,成都不仅为软件人才起了“蓉贝”的名字,还专门为他们量身定制了人才实施计划──自2019年起,成都每年将分别按“行业领军者、技术领衔人、资深工程师”的层次评选优秀软件人才,并给予政策支持。

会上,最受关注的仍是城市如何推动产业发展。记者注意到,现场发布的《专项政策措施》,从行业的最小单元到发展所需的服务支持,成都明确对人才、企业、园区和服务保障四个维度进行保障。

人才

建立“蓉贝”软件人才库 “百千万”引育计划来了

在《专项政策措施》中,有关人才的支持政策被列至首位。

一方面,成都首先明确,要支持软件人才在成都创(置)业,其中最关键的动作,就是“蓉贝”软件人才“百千万”引育计划,建立“蓉贝”软件人才库。

对评聘的“蓉贝”行业领军者,依据协议,可给予200万元资金支持(分5年支付)或自评聘之年起每年参照其个人上一年度对成都的贡献程度,按100%的比例给予资金支持;评聘当年在“程序员之家”为其提供一套建筑面积约200平方米的人才(商品)住房(5年内免租使用,5年后可按照有关政策办理产权),并奖励一辆价值约50万元的小型汽车。

对评聘的“蓉贝”技术领衔人,依据协议,自评聘之年起每年参照其个人上一年度对成都的贡献程度按75%的比例给予资金支持,并在评聘当年奖励一辆价值约50万元的小型汽车。

对评聘的“蓉贝”资深工程师,依据协议,自评聘之年起每年参照其个人上一年度对成都的贡献程度按50%的比例给予资金支持。

另一方面,成都也明确要支持优秀软件人才团队创新创业,经遴选评定,可对其在新兴技术领域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给予最高2000万元项目资金资助。

企业

引育龙头骨干企业 培育“首版次”软件

人才有了,他们发挥作用的企业发展越好,他们能发挥的作用也越明显。为此,成都提出了引育龙头骨干企业。

具体而言,对符合规划重点领域、在蓉落地注册的软件企业,其在注册后2年内即实现对成都的贡献程度超过500万元、1000万元的,可分别一次性给予最高100万元、300万元的奖励。

成都还将积极支持软件企业争取承担国家重大专项(工程)项目,以及获列国家部委级软件服务类示范项目的企业,将对其进行补贴,提升产业竞争实力。

根据软件行业的特性,成都还将培育“首版次”软件。比如,加大成都市“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力度,对经认定的成都市“首版次”软件产品,按其研发支出、销售合同执行金额10%的比例,对研制企业、应用单位分别一次性给予不超过250万元的资金补贴。

为了鼓励企业上市融资,成都也支持设立软件产业投资基金。比如对在“新三板”市场挂牌的软件企业,给予不超过50万元奖励,对首发上市的软件企业,按募集资金净额的1%的比例给予不超过350万元奖励。

园区

创建知名软件园区 提供更优服务保障

在《专项政策措施》中,成都明确,要创建知名软件园区,同时提供更优服务保障,为行业发展提供更好土壤。比如,成都对新获得“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等授牌的国家级软件类基地(园区)运营主体,且基地软件业务收入规模不低于50亿元的,可按照其收入规模万分之一的比例,一次性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

对获批创建市级“中国软件名城示范区”的区(市)县,在创建期内实现年度新增软件业务收入超过100亿元,且主要集聚区不超过3个、至少一个集聚区收入规模不低于50亿元的,可按照其软件产业主要集聚区软件业务收入总规模万分之一的比例,一次性给予相应运营单位最高500万元奖励。

另一方面,中心城区和产业功能区内的软件企业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可利用存量土地新建或增加原厂房层数,对新增的工业厂房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利用老旧厂房及其他非住宅性空闲房屋发展软件产业,在符合规划及安全环保要求的前提下,改造方案经属地政府批准并报产业部门备案,其土地权证上的用途和使用权人在过渡期政策内不作变更,不收取土地用途价差。

在符合软件产业规划布局的区(市)县、产业功能区内,可利用工业用地投建适合承载软件产业的标准厂房,优先保障重点软件产业项目生产用地。

同时,瞄准“中国软件名城”再升级,成都也将为行业发展提供更优服务保障。比如,加强落实“非禁即入”,破除市场准入的各种不合理门槛和限制,同时推进公平竞争审查,保障企业公平参与竞争,进一步营造良好市场环境。(记者 邹悦 叶燕 摄影记者 吕国应)

来源:成都商报

来源:四川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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