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自然人社保费医保费征缴需求,不断优化缴费服务,自2019年8月1日起,金华市区城乡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医保费将采用浙江税务集中版两费征缴软件征缴。
7月25日-7月26日暂停办理城乡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业务,
7月29日起全省集中版两费征缴软件试运行,
8月1日正式上线。
软件上线后,原社保公共支付平台缴费功能不再使用,缴费人的电子税务局、支付宝等缴费操作流程请持续关注“金华税务”公众号,也可拨打12366或各区局办税大厅咨询。
软件上线后,缴费人可通过缴费协议签订、银行收现、支付宝、电子税务局、税务大厅窗口办理等多种渠道进行缴费,方便快捷。
金华市区个人缴费可签约银行
缴费人可与银行签订缴费协议,委托银行从签约账户代扣社保费。只要保证账户余额充足,社保费便可自动从账户中扣除。(银行、支付宝、电子税务局、税务大厅窗口均可签订协议。)
★原已经签过缴费协议并通过银行账户扣款的缴费人无需重签
【友情提示】签协议请携带本人身份证+用于扣款的银行卡!
注:上表中打“√”的为可签约银行
其他缴费方式
银行收现
缴费人可直接到相应银行进行现金缴费。
【友情提示】请携带本人身份证!
支付宝
方式一: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
方式二:打开支付宝,进入“城市服务”,在“政务”服务分类中,点击“浙江税务”在点击“自然人纳税人”。然后点击 “社保费缴纳(新系统)”。
电子税务局
→打开浏览器,登录
etax.zhejiang.Chinatax.gov.cn(或者直接百度搜索“浙江省电子税务局”)。
→点击“用户名登录”(尚未注册的需先进行注册)。
→点击“城乡居民(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缴纳”,即可进入操作界面。
办税服务厅
缴费人可以到以下办税服务厅或窗口办理:
【友情提示】请携带本人身份证!
来源|金华人社、金华税务、金华市医疗保障局、金华新闻客户端
编辑| 傅俊
来源:金华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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