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盗版软件,因违法所得达到此标准,法院判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曾经淘宝上经常能看到出售盗版软件的,一般来说这种行为如果违法所得金额较小是不会构成犯罪的,但下面这个案例中被告人因违法所得达到标准后,法院认为属于犯罪:

【基本案情】

甲自2015年6月至2017年6月期间,通过互联网下载“金蝶软件”破解软件,对金蝶软件多个版本进行破解,未经金蝶软件(中国)有限公司的授权,通过其淘宝网店进行销售并进行后期的软件维护升级,从中获违法所得人民币11万余元。案发后,公安机关扣押被告人甲人民币60万元。

被告人甲供述证实,其在网上开淘宝店,主要经营“金蝶软件”等多个版本的破解销售。其销售的破解的盗版“金蝶软件”是自己破解的,一套200元到2000元不等,正版的一套30000元到50000元不等。破解和销售”“金蝶软件”存放在家里自己的PC台式电脑、移动硬盘、两个台式机硬盘里,还有百度云盘里,如果有客户想买盗版软件,谈好价钱后,会通过QQ远程给客户安装。甲没有得到金蝶国际软件集团有限公司的授权。甲淘宝交易记录中总收入为九十五万元左右,其中有一部分是其为客户或厂家做技术服务的费用是合法收入,其他是卖盗版软件的不合法收入,共计11万余元。

出售盗版软件,因违法所得达到此标准,法院判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法院认为】

本院认为,被告人甲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的许可,擅自破解“金蝶软件”并销售,违法所得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甲犯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

最终法院判决甲犯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单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扣押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十八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七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第二百一十八条 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销售刑法规定的侵权复制品必须是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才构成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属于“违法所得数额巨大”。如果销售量很小,违法所得数额不大,不构成犯罪。本案中根据甲的供述,其售卖盗版软件违法所得11万余元,已经属于刑法规定的违法所得额巨大,最终法院认定罪名成立。

来源:十八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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