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网络诈骗使用最频繁作案工具,50%以上都和它有关

微信与QQ兄弟俩可谓是已经占领社交领域的大半边天,不过从腾讯的第三季度财报看,这兄弟俩的用户量已经拉开差距了。

最高法发布网络诈骗使用最频繁作案工具,50%以上都和它有关

(图片:IC photo)

微信除了日常社交外,还有办公应用之名加持,因此在月活数据超过了老大哥QQ。(话说,大家用微信多,还是QQ多呢?)

俗话说“人红是非多”,微信被最高法点名,成为网络诈骗使用最频繁的作案工具。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网络犯罪特点和趋势》(以下简称《报告》)显示,2016年至2018年网络犯罪案件已结4.8万余件。近两成的网络诈骗案件是在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后进行的。

最高法的报告指出,在2018年,微信超过QQ成为网络诈骗犯罪中使用最为频繁的犯罪工具,超半数网络诈骗案件中均有涉及应用微信实施诈骗的犯罪情节。看得出来,大家都用微信“办公”。

根据报告,网络诈骗案件实施的时候,犯罪分子通过冒充他人身份实施诈骗的案件占比达31.52%,以招聘为诱饵实施诈骗的案件占比在2018年大幅上升。在冒充类型的网络诈骗案件中,犯罪分子多冒充女性或熟人;近20%的网络诈骗案件具有精准诈骗特征。

其实,在网络诈骗之前,大家比较熟悉的应该是“电信诈骗”,通过短信或者电话等渠道实施诈骗。而随着微信的用户量逐年增长,大家使用微信的频率越来越高,犯罪分子在互联网时代使用上“高新科技”手段实施犯罪等的比例自然也就上升。

另外,报告中另一个点也值得注意,近两成的网络诈骗案件是在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后进行的。这也提醒在互联网时代,个人的隐私信息更加需要谨慎保护。其实,这些诈骗手段就是利用了两个字,“贪”和“急”。

那么,如何谨防网络诈骗呢?优炫软件提醒您:

第一:

要有强烈的个人隐私保护意识,个人信息不要存手机里,不要轻易向陌生人提供。

第二:

做到几个“不要”,不要向陌生账号汇款;不要连接陌生的WiFi;不要向他人透露短信验证码;不要轻信各种网络交友;不能有贪小便宜、想一夜暴富的想法。

第三:

“天上掉馅饼,必定有陷阱”,遇到可疑情况要及时报警,配合公安机关及时破案。

素材来源:中国青年报

来源:优炫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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