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年卖虎肉?不论真假均应深思

虎年卖虎肉?不论真假均应深思

□刘奕飞(重庆大学)

2月1日,网传河南沁阳市一男子段某在社交软件上售卖虎肉,宣称每斤1000元,还展示了多张宰杀老虎、山豹,给幼虎称重的照片。同日,当事人告诉记者,自己卖的其实是鹿肉,谎称卖虎肉是为了提高售价。

段某称,朋友圈中宰杀老虎的照片来自一个越南华人的微信群,幼虎的照片则是从短视频平台上下载,但这只是他的一家之言,因此事实是否真如段某所说尚还存疑。不管这位段某某卖的是不是虎肉,他的行为都已经触犯了法律。若是真虎肉,段某就涉嫌收购、运输、贩卖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将面临最高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而段某如果是将鹿肉冒充成虎肉出售,那他就涉嫌诈骗罪,也将面临法律的制裁。

而同样,不管这位段某卖的究竟是不是虎肉,其背后反映的野味消费现状都值得深思。如果是虎肉,这老虎又是从哪儿来的?如今野外老虎数量已经非常稀少,遇到都很难,更别说捕猎了。若真有老虎肉出售,其大概率是民间组织人工繁育后非法转卖的。那这就是一条隐秘的非法产业链,亟待有关部门深入调查。若段某是用鹿肉冒充虎肉,那又是什么驱使段某去做这横竖都是犯法的事呢?这必然是有着巨大的利益可图。在段某贴出的聊天截图中,每斤虎肉的价格达到了1000元人民币,甚至曾有买家以4万元的价格一次性买下40斤虎肉。有买有卖,才成了买卖,正因为存在着对老虎肉不论真假都加以天价追捧的买家,才催生了诸如段某等铤而走险的卖家。

距全国人大出台“全面禁野”的《决定》已有近两年。而从此事件中可以看到,野味消费群体规模庞大,非法贩售利润极高,是野生动物交易屡禁不止的两大根源所在。在等待相关部门调查结果出炉,给予段某与相关人员相应惩罚的同时,如何彻底根绝野味交易,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对偷猎野生动物、贩售野味者,法律上对其已有重锤相待;但对卖方的监管打击始终处于守势,相对较为被动。野味销售产业链条长、网络交易方式隐秘,这些特点对野味销售的监管都造成了巨大的阻碍。因此,从买方角度对野味交易加以控制,或许将是更好的监管路径。当前《刑法》中,购买野生动物或者请客吃野味可能构成犯罪,而在知情的情况下,被赠予野生动物或者被请客吃野味的却不构成犯罪;在未来立法中,可以考虑将后者也定为犯罪,从源头杜绝野味买卖。同时,还可以在社会中加强反对食用野味,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并宣传食用野味可能存在的风险,转变社会中对野味存在的猎奇心理。止买制卖,才能止住买卖,从源头两端下手,才有可能真正铲除野味产业。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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