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网络传播淫秽物品被判刑七个月

2021年4月9日,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富阳区分局接到上级部门线索,声称富阳辖区内有人利用境外社交平台发布淫秽视频和图片,涉嫌传播淫秽物品。

男子网络传播淫秽物品被判刑七个月

接到线索后,杭州市公安局富阳分局网警大队立即分析研判案情、排查嫌疑人,很快锁定了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的人员孙某,第一时间电话联系了孙某,让孙某到公安富阳区分局接受调查。

4月9日,据孙某供述,从2019年开始,他使用自己手机登录境外社交软件,并注册账号,为达到吸引流量、博取关注度的目的,多次在境外社交软件上转发淫秽视频,自己也拍摄一些淫秽图片进行发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之规定,孙某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经过后期慎密侦查,杭州市公安局富阳分局治安大队已查证孙某在其境外社交软件账号上至少发布了5个淫秽视频和6张淫秽图片,被他人点击次数达到20余万次。

孙某因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被公安机关移送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2021年6月17日,孙某因犯传播淫秽物品罪被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来源:浙江省“扫黄打非”办

来源:扫黄打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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