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车软件带来“生财之道” 昌乐严查此类非法营运车辆

潍坊齐鲁网4月28日讯(昌乐台 张佳伟 孙晓萌 秦臻)利用打车软件叫出租车为很多人的出行提供了很大方便,但这也让一些私家车看到了“生财之道”,借助打车软件,他们擅自从事非法营运,严重扰乱了客运市场的秩序。近日,为了保障市民出行安全有序,昌乐县交通运输部门就严查了此类非法营运行为。

4月27日上午,刘某驾驶一辆三菱牌私家轿车,利用“滴滴打车”软件在县法院附近接上一名乘客,被昌乐县交通局出租办执法人员抓了个正着。

经过执法人员的询问,驾驶司机车的司机刘某没有道路运输证和营运证等任何允许营运的证件,面对执法人员的讯问,刘某也十分不配合,而根据刘某的说法,他是路过法院附近,顺路捎着这位乘客,纯粹是学雷锋做好事,一直坚称自己没有从事非法营运。但是这位打车的乘客却道出了事情的原委,“我想去潍坊世纪泰华,在法院北门用滴滴打车软件叫的车,商量着是60元去潍坊泰华。只是觉得方便了,我也不知道合法不合法。”

方便是方便了,但不合法的就要坚决杜绝。市民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出行,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由于这些车辆多数都不参加定期的二级维护,车辆技术性能较差,市民乘坐缺少安全保障,属于非法行为。但私家车司机刘某对待这种行为却傻傻分不清了,“我不知道合法不合法,反正现在网上有说合法的,有说不合法的,网络这么发达,黑的白的谁能分的出来,我也不知道哪个是合法的,哪个是不合法的,我现在分不清楚了。”

据了解,按照现行的《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的有关规定,凡未取得合法营运证件及手续的车辆接入打车软件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均属非法营运行为。刘某通过“滴滴打车”软件非法载客,已经违反了相关规定,执法人员也将刘某的车辆进行了暂扣。

昌乐县交通局出租办的工作人员郭东卫也提醒大家,根据道路运输条例的有关规定,所有的私家车一律不准从事营运,私家车没有相应的道路运输证,从业人员也没有从业资格证,也没有相关的承运人责任险,对市民出行造成一定的影响,“在这里也提醒广大市民,出行时拒绝乘坐私家车,欢迎乘坐正规的出租车,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巡查力度,对从事非法营运的私家车,加大查处力度,确保出租客运市场规范有序。”

来源:齐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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