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新帐号却不改密码?小心这种“撞库打码”新型技术犯罪

4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其发布的第十八批指导性案例中,披露了全国首例撞库打码案的相关犯罪细节。超市网络维护员叶源星和小学教师张剑秋“合作”,为他人有偿提供“打码服务”,致使某电商平台2.2万余组用户信息被非法获取、出售。

2015年1月,被告人叶源星(超市网络维护员)编写了用于批量登录某电商平台账户的“小黄伞”撞库软件(“撞库”是指黑客通过收集已泄露的用户信息,利用账户使用者相同的注册习惯,如相同的用户名和密码,尝试批量登陆其他网站,从而非法获取可登录用户信息的行为)供他人免费使用。“小黄伞”撞库软件运行时,配合使用叶源星编写的打码软件(“打码”是指利用人工大量输入验证码的行为)可以完成撞库过程中对大量验证码的识别。

叶源星通过网络向他人有偿提供打码软件的验证码识别服务,同时将其中的人工输入验证码任务交由被告人张剑秋(小学教师)完成,并向其支付费用。

2015年1月至9月,被告人谭房妹(农民)通过下载使用“小黄伞”撞库软件,向叶源星购买打码服务,获取到某电商平台用户信息2.2万余组。

被告人叶源星、张剑秋通过实施上述行为,从被告人谭房妹处获取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4万余元。谭房妹通过向他人出售电商平台用户信息,获取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25万余元。

2017年6月20日,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检察院以被告人叶源星、张剑秋构成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被告人谭房妹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向杭州市余杭区法院提起公诉。11月17日,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鉴于3名被告人均自愿认罪,并退出违法所得,法院最终对3名被告人判处三年有期徒刑,适用缓刑,并处罚金。宣判后,3名被告人均未提出上诉,判决已生效。


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正义网

文字/监制:宿广田

编辑:李梦欣

来源:佳木斯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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