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2022年第80号)

哈密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2022年第80号) 哈密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2022年第80号)

哈密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2022年第80号)

近期,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企业组及各行业监管部门结合监管企业实际,分别制定出了外委单位、装备制造、危化、冶金工贸、市政公用行业疫情防控规范,现予以公告。

附件:

1.哈密市外委单位疫情防控规范

2.哈密市危化企业疫情防控规范

3.哈密市冶金工贸企业疫情防控规范

4.哈密市政公用行业疫情防控规范

5.哈密市装备制造企业疫情防控规范

哈密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8日

附件1:

哈密市外委单位疫情防控规范

一、履行防疫工作责任

(一)各企业(甲方)工作责任

各企业(甲方)要落实疫情防控管理第一责任人,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对于外委单位要同样视为“自己人”,纳入一体化的疫情防控措施当中,同管理、同安排、同部署、同要求、同检查、同处置。要掌握外委单位人员、车辆等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切实加强各类人员、所有区域、全部环节的闭环管理,做到全区域、全链条、全环节防控,确保全覆盖、无遗漏。

(二)外委单位(乙方)工作责任

各外委单位(乙方)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在积极配合好甲方单位疫情防控要求的基础上,更要主动加强人员、车辆、物资、环境等方面的管理,组织开展全员核酸检测,严格落实扫场所码,查验行程码、健康码和核酸检测情况等各项措施,确保相关流程的安全可靠。同时,要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工作信息共享机制,主动向甲方汇报疫情防控工作,报告疫情防控工作动态信息、风险隐患和人员、车辆、物资管理等事项。

二、健全完善工作机制

各企业(甲方)在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中要将外委单位纳入管理,明确对外委单位的管理措施及疫情防控重点岗位、重点目标的具体负责人,督促建立健全相关人员、车辆、物资等管理工作台账,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形成工作机制,结合各外委单位工作性质和实际情况,科学划分企业类别、重点区域、重点人员,按照不同的风险等级予以分区分类分级实行清单化管理。

按照“一个企业就是一个网格”的要求,各外委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疫情防控责任人,应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派专人负责本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指定专人承担疫情防控具体事务,严格落实“一单四书”工作机制,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形成疫情防控工作机制。

三、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各外委单位要认真对照落实《哈密市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清单(2022版)》中关于管好人员、管好车辆、管好物品、管好环境4个方面26项内容的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以及从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异常情况处置、企业发生疫情处置、加强隔离管理、应急状态处置6个方面19项内容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完善与甲方单位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强化疫情防控联合应急演练,提升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能力。同时,从建立奖惩机制、探索信息化防控2个方面不断激发内生动力,将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落细落到位。

(一)强化人员日常管理

1.个人卫生和健康监测。各外委单位职工应加强个人卫生和自我防护,正确规范佩戴口罩和穿戴防护装备,养成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使用公勺公筷、注重咳嗽礼仪等良好卫生习惯,不聚集,不扎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应安排专人对职工每日开展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体温和健康状况无异常者方可上岗,建立健康监测台账,如实记录职工体温和健康状况。

2.核酸检测和疫苗接种。各外委单位应按照统一安排,积极组织动员本企业职工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做好倒班人员和人员变化更新的动态管理,建立员工核酸检测台账,确保核酸检测“全覆盖、无遗漏”。同时,应组织职工在坚持“知情、同意、自愿”原则的前提下,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建立疫苗接种台账,确保“应接尽接”,提高企业人群接种率,共同构建全民免疫屏障。企业应将核酸检测情况和疫苗接种情况纳入职工健康管理档案。

3.动态管理员工。各外委单位应掌握在岗人员、出差人员、休假人员的基本信息和动态变化,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按照有效管控、精准溯查的要求,建立流入、流出职工登记台账,职工动态信息要登记齐全,做到可追溯。职工进厂后严格落实“闭环管理”要求,出差人员、休假人员原则上不去中高风险地区。

4.外来人员管理。各外委单位应加强外来人员管理,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人员进入,应在大门入口处醒目位置设置场所码和健康提示牌,进入人员必须扫场所码,检测体温,查验行程码、健康码和核酸检测情况,符合要求方可进入,规范佩戴口罩。对于中高风险地区的外来人员,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落实相应措施。

5.经常性出入人员管理。各外委单位采购人员、产品运输车驾驶员和装卸人员等经常性外出人员,以及保安等,在外和工作期间应注意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避免与其他人员近距离接触,减少交谈时间,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对于上述人员,应单独设置办公室和宿舍,降低交叉传播风险。外出员工返回后按照外来人员管理,落实相应的查验措施。

6.加强日常宣传教育培训。各外委单位应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普及,积极宣传各项防疫政策,结合具体案例,通过正面引导、反面警醒,教育引导职工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健康素养,自觉履行防控义务,主动配合、积极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同时,要坚决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二)加大车辆及物资运输管理

各外委单位要不断建立健全常态化疫情防控进企货物、车辆管理办法和运行机制,规范管理流程,完善防控措施,按风险等级不同,对进企货物装卸人员、司乘人员进行分区分类管理,避免交叉感染。

1.外地进企车辆。凡中高风险区域进企车辆,需提前向甲方企业报告,由甲方企业汇总后提前3天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园区管委会)报备,研判同意后方可运输,做到即装(卸)即走。要紧盯车辆运输环节的风险漏洞,采取无接触、全过程监督的闭环管理模式,坚决杜绝疫情通过司乘人员输入。

对于中高风险区域来企车辆,抵哈后由企业安排专人(接车送车人员应为同一人,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前往检查站点接送车辆(压接货人和司乘人员身份证),途中点对点行驶,闭环管理。车辆进厂时要严格进行查验,体温和核酸检测报告无异常后进厂,司乘人员不得离开驾驶室,由专人在专用卸货场地装卸货物。车辆装卸完货物后,由原接车人员护送至检查站点离哈(取身份证)。各企业负责督促落实司乘人员运输、装卸、离哈全过程管控责任。

2.本地运送物资车辆。各外委单位应安排本企业车辆或选择长期在市域内通行车辆运送生活物资、备品备件,抵达企业后司乘人员不得离开驾驶室,即停即装(卸)、装(卸)完即走,严禁车辆长时间在厂区逗留。对于市域外低风险区域车辆,参照本地运送物资车辆管理。

3.生产生活物资。应通过市场、商场、超市等正规渠道购买配件、设备等生产物资和食品、蔬菜、水果、日用品等生活物资,特别是要加强冷链食品管理,不采购无《冷链食品核酸检测证明结果》的食品。采购各类物资时索要票据,每日登记,建立台账,确保可追溯。避免购买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商品。

4.防疫物资。应保障防疫物资及设施,根据自身规模、员工数量等基本情况,储备不少于2个月用量的一次性医用口罩或N95口罩、一次性手套、非接触式红外测温枪、体温计、免洗手消毒凝胶、84消毒液、75%酒精、喷壶、喷雾器等基础性防疫物资。

四、积极加强应急处置

各外委单位要保持高度警觉,严格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切实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随时掌握有关情况。要常态化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各类应急预案,确保应急队伍、应急物资、应急装备准备到位。要经常性的组织应急演练,在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和应急恢复全过程上下功夫,确保出现突发情况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汇报、第一时间处置,最大限度降低损失。

五、强化督导检查力度

各甲方企业要加强对外委单位的检查力度,全方位、无死角开展疫情防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外委单位举一反三,认真落实问题整改,并适时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成效。探索推行疫情防控“红黑榜”制度,对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较好的外委单位纳入“红榜”名单,给予表扬;对落实各项制度不严不实、配合不力的外委单位纳入“黑榜”名单,可采取通报、批评、罚款等惩戒措施,合同期满后不准其参加相关服务后续的招投标工作。

本规范适用于指导为各企业提供第三方服务的各类型外委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施工、技术服务、维修保养、物资运送及其它提供外委服务的企业,各企业要认真对照逐项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疫情管控期间,严格落实属地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措施。

附件2:

哈密市危化企业疫情防控规范

一、履行防疫主体责任

(一)压实危化企业第一责任人责任

各危化企业要履行疫情防控法定义务和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领导体系,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明确分管负责人和疫情防控专干,分别对各级疫情防控工作负责。压实各部门、各车间疫情防控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做到“一个企业就是一个网格”。

(二)分级成立领导小组

1.危化企业(包括劳务派遣与外委项目部)应当根据自身企业情况成立不同级别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人不少于2人(实行AB岗)。

2.领导小组要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等内容,每项工作必须明确专人负责。

3.成立疫情防控工作监督管理组,明确责任人,每日对企业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三)全面摸清人员(包括在企家属)底数信息

1.掌握企业在岗人员、居家人员、出差人员、隔离人员、异常人员以及外委单位、技术服务、维修保养、物资运送和其他临时性进出企业人员等各类人员的基本信息和动态变化,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流出人员姓名、去向、事由、返回时间等基本信息均要登记在册。

2.建立流入、流出人员登记台账,对流入人员姓名、出发地、事由、驻留时间等基本信息均要登记齐全。

(四)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1.安排专人对职工每日开展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体温和健康状况无异常者方可上岗,建立健康监测台账,如实记录职工体温和健康状况。进入厂区人员(含外委单位、技术服务、维修保养、物资运送和其他临时性进出企业等各类人员)必须扫场所码,查验行程码、健康码和核酸检测情况,符合要求方可进入,规范佩戴口罩。

2.危化企业要参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下发的《关于相关行业部门疫情防控规范的公告》(2022年第22号)中各行业疫情防控规范和本工作清单,依据自身特点制定出符合自身实际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完善上岗生产、食堂就餐、后勤保障、宿舍管理、员工健康监测等一系列防控管理制度,并报行业主管部门(或园区管委会)备案。

(五)严格落实“一单四书”工作机制

危化企业要层层签订疫情防控责任书,将疫情防控责任落实到每个员工身上,构建起疫情防控全程全员全责链条。(一单:企业全员核酸检测人员名单

(六)加强疫情防控的培训与宣传

1.危化企业应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普及,通过调度会、晨会、班组会、每日岗前安全教育等,积极宣传各项防疫最新政策和防疫最新要求,与企业生产运行、安全生产等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要求、同检查,教育引导企业职工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健康素养,自觉履行防控义务,主动配合、积极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同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加强企业内部防疫工作人员在体温测量、健康监测、消毒消杀、人员管控等疫情防控方面的操作技能培训。

2.危化企业应密切关注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和疫情信息的权威宣传解读,充分利用电子屏、展板、橱窗以及企业微信、钉钉等多种形式,将病毒传染性、危害性和科学防控措施宣传到企业职工,教育广大企业职工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坚定抗击疫情必胜信心。

(七)强化责任追究

1.对履行防控主体责任不力的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2.企业员工未按规定履行相关报备手续、隐瞒和谎报个人行程或疫情接触史、不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引发疫情传播或造成传播风险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加强核酸检测

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总体安排,积极组织动员全体职工分车间、分工种、分时段开展核酸检测,最大限度避免人员交叉和聚集,特别是对于居厂隔离等重点人员要上门采样。要安排专人负责分类建立员工核酸检测台账,做好倒班(夜班)人员和人员变化更新的动态管理,特别是工矿企业、建筑工地等偏远企业要将企业用工人员(包括外委单位人员、技术服务人员、维修保养人员等)全部纳入全员核酸检测范围,确保全覆盖、无遗漏。对于具备条件的企业,要开展“自采”,抽调人员经培训合格后,负责本企业核酸采样工作,人员避免跨企业、跨区域流动,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对于不具备条件的企业,要在固定点位进行核酸采样,排队等候时务必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三、加强环境防控

(一)制定网格化管理方案

危化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和细化班组、部门等网格化管理单元,分区、分时、分批管控方案,避免交叉接触、人员聚集。

(二)入口管控

1.严控人员内部流动,包括劳务派遣与外委项目部人员,严格实行企业人员就地活动固定管理模式。

2.危化企业人员原则上非必要不出企,确需离开的必须按照“谁审批、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履行报备手续。

3.企业应加强外来人员(含休假返回职工、督导检查人员、外委作业人员、运输车辆驾驶员等)管理,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人员进入。凡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哈密市的危化企业人员一律不允许直接返企,要经疫情防控部门、乡镇(街道)备案审核通过后方可返企。

5.发现健康码异常人员和发烧发热等异常症状人员,应禁止其进入企业,并上报疫情指挥部。

(三)环境消杀

1.一般管理场所(包括办公楼等公共区域),要求人员保持1米距离,并定期消杀。

2.特殊管理场所(包括食堂、职工浴室、公共卫生间等区域),要求人员保持2米距离,应配备专人负责用品用具清洗消毒,每天不少于两次以上,建立有清洗消毒记录资料档案。

(四)减少非必要聚集

培训、年会等大型会议尽量采取线上视频会议的方式开展,必须线下活动的,应向区县疫情指挥部进行备案。

(五)加强用餐管理

1.企业应加强食堂餐厅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冷链食品管理,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工食品,做好防尘、防虫蝇、防鼠措施,及时清理餐厨垃圾,对食品加工储存设施设备做好清洁消毒,保持清洁卫生,加强通风,并记录时间,建立台账。餐具宜使用一次性餐具,使用非一次性餐具时清洗后放入消毒碗柜进行消毒消杀。倡导推行分餐制,错峰用餐,用餐人员应同向就座,保持1米距离,减少交谈。

2.落实食品原料源头管控,建立进货台帐。

(1)企业在购买进口冷链(冷冻)食品时,需查看并索取同批次食品核酸检测报告.

(2)严格执行食品运输要求,严禁在非冷链货物运输车辆中私藏、夹带冷链。

(3)适当延长食堂供餐时间,实行以班组为单位错峰就餐,隔位单人单桌,同向就坐。

3.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落实食品安全的企业主体责任,确保食堂供餐安全。

(六)加强宿舍管理

1.建立进出宿舍区出入登记制度。

2.危化企业人员在宿舍期间不串门,多利用电话、微信等方式进行沟通交流,不接触非本宿舍人员,在宿舍区的公共区域全程戴好口罩。

3.宿舍内应经常通风,保持个人物品清洁,勤倒垃圾。

4.各企业应当划最小单元,不同岗位、不同风险人员尽量不混住,住宿人员尽量固定。

(七)加强垃圾管理

安排专人定期对垃圾桶等垃圾盛装容器进行消毒处理,及时收集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日消清运过程中应采用密闭化运输。公共区域应设置口罩专用回收箱,垃圾箱定期清洁并消毒处理。

四、做好个人日常防护

(一)危化企业员工要充分了解防治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增强防护意识。

(二)支持配合防控工作,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自觉履行防控义务。

(三)注意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养成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使用公勺公筷、注重咳嗽礼仪等良好卫生习惯,不聚集,不扎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倡导合理膳食、适量运动、规律作息等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四)出入口管控人员在常态化管控期,穿戴二级防护服;静态管控期,穿戴一级防护服。

五、规范危化企业客货运车辆管控

(一)建立健全危化企业货运车辆管理机制

1.危化企业及外委施工单位,对所有外来货物运输车辆到企提前预约。

2.出入后严格执行司乘人员不下车、零接触、货到消杀,货物装卸完毕后,立即离开,并填写车辆离开时间。

3.规范货运车辆前段查控、中段封闭管控和末段企业管理,明确各环节管理责任人,进一步压实责任,确保货运车辆管控到位,不漏一车、不漏一人。

(二)本地运送物资车辆管控流程

1.企业应安排本企业车辆或选择长期在市域内通行车辆运送生活物资、备品备件,抵达企业后司乘人员不得离开驾驶室,即停即装(卸)、装(卸)完即走,严禁车辆长时间在厂区逗留。对于市域外低风险区域车辆,参照本地运送物资车辆管理。

(三)重点区域来哈车辆管控流程

凡中高风险区域进企车辆,需提前3天由货物源头企业(或目的地企业)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园区管委会)报备,研判同意后方可运输,做到即装(卸)即走。同时,将货运信息向企业疫情防控组报备。要紧盯车辆运输环节的风险漏洞,采取无接触、全过程监督的闭环管理模式,坚决杜绝疫情通过司乘人员输入。

对于中高风险区域来企车辆,抵哈后由企业安排专人(接车送车人员应为同一人,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前往检查站点接送车辆(压接货人和司乘人员身份证),途中点对点行驶,闭环管理。车辆进厂时要严格进行查验,体温和核酸检测报告无异常后进厂,司乘人员不得离开驾驶室,由专人在专用卸货场地装卸货物。车辆装卸完货物后,由原接车人员护送至检查站点离哈(取身份证)。各企业负责督促落实司乘人员运输、装卸、离哈全过程管控责任。

(四)加强进出车辆登记

指派专人对进出所有通道进行严格管理,尽量减少非本企业车辆进入厂区。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厂区的,应对进入车辆司乘人员规范测量体温,扫场所码,查验行程码、健康码和核酸检测情况,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

(五)设置停车区域

对于无法实现即装(卸)即走的中高风险区域车辆,企业要设置相对独立的停车区域,配建厕所等基础设施,并安排专人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对司乘人员进行管理和做好服务保障,坚决杜绝和本企业员工交叉。

(六)加强危化企业客运车辆疫情防控管理

1.严格按照危化企业规定的路线和站点停靠。

2.客运车随车携带消毒液、喷壶、测温枪、灭火器等。

3.司乘人员要认真填写车辆消毒记录和人员信息登记表。

4.发车前后,对车辆进行无死角消杀。

5.人员登车前由司乘人员做好人员测温工作,发现可疑发热人员,禁止登车,同时严禁搭乘非本企业人员;

6.人员乘车时全程佩戴口罩,在车内人员要保持安全距离,严禁行车过程交头接耳,勾肩搭背;

7.客运车辆返回市区时人员只下不上,严禁半路载客。

六、做好病例联动响应处置

(一)制定疫情应急预案

1.各企业应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应急处置方案,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改、完善。同时,报行业主管部门(或园区管委会)备案。

2.应急预案必须由主要负责人签发。

3.设立专门的隔离区和床位,准备一定数量的防护眼镜、隔离衣、防护手套、口罩、消毒用品等消毒防疫物资,保证储备充足(储备用量不少于2个月)。

4.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把防控责任落实到部门和责任人,确保应急响应及时有效。

(二)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各企业要常态化组织全员分场景、分规模、分类别开展应急实战演练,每月开展1次单一场景应急演练,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综合性应急演练,把所有的应急环节都演练到位,通过实战演练不断完善优化应急预案,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强化实操考评和演练的总结,不断提高疫情处置的能力和水平。

(三)规范处置可疑症状

1.危化企业要设立可疑症状临时观察区域及报告电话。

2.对于出现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十大症状”的员工,应首先考虑自己最近是否接触过哪些危险因素,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同时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到就近正规医院就诊;身边同事出现上述症状的,及时提醒就诊。就诊过程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全程规范佩戴N95口罩,主动配合扫场所码,亮行程码、健康码和核酸检测情况以及测温,主动告知医护人员近期有无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等信息。

3.健康状况异常人员送医后,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对异常人员经过区域或乘坐的车辆进行全面消毒消杀,做好善后工作。

(四)企业发生疫情处置

企业一旦出现核酸检测异常情况,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区(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指导下采取妥善的防控措施,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人员排查流调、密接人员转运、次密接人员管控等工作,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对相关场所进行消杀处理。企业若发现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需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对相关场所进行终末消杀。企业重新组织生产前,需经区(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评估后方可组织人员生产。

(五)做好应对静态管理准备

危化企业要制定企业静态管理工作预案,明确员工封闭管理、物资进出保畅、严控社会面疫情输入等应对措施。

(六)做好发现病例后的应对处置

1.已发现病例的危化企业,要配合相关专业机构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防控策略,立即报告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

(1)在救护车等交通工具抵达前,应将出现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职工安排至专门的隔离区进行隔离,在隔离区处设置明显警戒标志并安排人员(穿戴一级防护服)值守。

(2)暂时关闭工作场所,待疫情得到控制后恢复生产。

2.记录出现新冠肺炎相关症状职工的生活工作活动轨迹,对其活动区域进行消毒。

(1)排查出现新冠肺炎相关症状职工的密切接触人员。

(2)职工密切接触人员进行自我隔离,主动联系当地政府或管理机构,按要求采取进一步措施。

(3)职工密切接触人员进行自我隔离,主动联系当地政府或管理机构,按要求采取进一步措施。

七、不断激发企业内生动力

(一)建立奖惩机制。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疫情防控奖惩制度,对于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好的班组或个人给予奖励,对于不按照要求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给予相应处罚。

(二)探索信息化防控。企业要不断激发内生动力,在现有各项机制、措施的基础上,寻求更加行之有效的办法、手段,如通过智能化、信息化技术辅助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弥补人工工作漏洞。

附件3:

哈密市冶金工贸企业疫情防控规范

一、履行防疫主体责任

(一)压实企业第一责任人责任

全市冶金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企业内部各级管理负责人是所辖部门的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坚决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做实做细防控措施,确保员工生命健康安全。

(二)分级成立领导小组

冶金工贸企业(包括劳务派遣与外委项目部)应当根据自身企业情况成立公司(厂)、部室(车间级)、班组等不同级别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人不少于2人(实行AB岗)。领导小组要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等内容,每项工作必须明确专人负责。

(三)全面摸清人员(包括在企家属)底数信息

建立流入、流出人员登记台账,对流入人员姓名、出发地、事由、驻留时间等基本信息均要登记齐全。掌握企业在岗人员的基本信息和动态变化,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流出人员姓名、去向、事由、返回时间等基本信息均要登记在册。

(四)加强疫情防控的培训与宣传

关注政府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利用各类网络宣传载体和工作群转发疫情防控相关信息,多种手段积极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引导员工关注权威发布,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随便听信、转发非官方媒体发布的虚假疫情消息。

(五)强化责任追究

对履行防控主体责任不力的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企业员工未按规定履行相关报备手续、隐瞒和谎报个人行程或疫情接触史、不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引发疫情传播或造成传播风险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加强环境防控

(一)环境消杀

企业应在办公室、车间、食堂、卫生间等场所设置洗手设施和消毒消杀用品,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备设施正常。对办公室、会议室、桌椅、工作台、地面等公共区域和物体表面以及交通工具应定期消毒消杀,适当增加门把手、电脑键盘、启动开关等高频接触部位消毒消杀频次。要固定专人负责清洁消杀,定期开展培训,熟练掌握不同环境不同部位的浓度配比,每日消杀不少于2次,做好消杀工作登记。

(二)加强人员集中区域通风换气

冶金工贸企业要加强办公区域、室内公共活动区域等人员密集场所通风换气。如使用集中空调,开启前要检查设备是否正常,新风口和排风口是否保持一定距离,要对冷却塔等进行清洗,保持新风口清洁;运行要以最大风量,要加强冷却水卫生管理,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

(三)加强聚集性活动控制

冶金工贸企业要减少非必要的会议、培训等人员聚集性活动和集体性室内活动,倡导网络视频等线上会议方式。确需召开线下会议或活动的,要减少频次、缩短时间、精简人员,会议期间注意通风换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和防控工作要求。

(四)加强员工就餐防护

企业应加强食堂餐厅管理,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工食品,做好防尘、防虫蝇、防鼠措施,及时清理餐厨垃圾,对食品加工储存设施设备做好清洁消毒,保持清洁卫生,每日至少2次消毒消杀,加强通风,并记录时间,建立台账。餐具宜使用一次性餐具,使用非一次性餐具时清洗后放入消毒碗柜进行消毒消杀。倡导推行分餐制,错峰用餐,用餐人员应同向就座,保持1米距离,减少交谈;食堂食品等原料应从正规渠道采购,保证来源可追溯。

(五)加强宿舍管理

建立进出宿舍区出入登记制度,企业人员在宿舍期间不串门,多利用电话、微信等方式进行沟通交流,不接触非本宿舍人员,在宿舍区的公共区域全程戴好口罩;职工集体宿舍应当严格控制入住人数,盥洗室应配备洗手池和消毒用品,定时清洁,每日至少2次消毒消杀,每日至少开窗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企业划最小单元,不同岗位、不同风险人员尽量不混住,住宿人员尽量固定。

(六)加强垃圾分类管理

企业应进一步规范垃圾清运处理和污水排放,要保持企业内环境卫生清洁,垃圾应分类管理,做到日产日清、密闭清运,废弃的一次性口罩等防护用品要使用专用垃圾桶,重复使用的防护用品必须进行集中消毒,禁止未经消毒反复使用,要每天对垃圾盛装容器进行消毒。

三、做好个人日常防护

冶金工贸企业员工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自觉履行防控义务,主动配合疫情防控部门、园区管委会、乡镇(街道)和企业,按要求配合做好行程报备、核酸检测、流调溯源、隔离管控等疫情防控工作,应接尽接新冠疫苗,注意个人卫生,养成佩戴口罩、勤洗手、1米线、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或咳嗽时注意遮挡等良好卫生习惯,做到非必要不外出、不扎堆、不聚集。

四、加强物流货运管控

(一)加强企业货运物资防疫管理

对进入企业的物资设置专用路线和固定场所,有条件的可设置静置消杀区域,安排固定人员负责物资接收、装卸、储存、拆封、消毒等,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及境外进口的原材料、零配件、货品、邮件、快递等物资,按照“专仓库、专人员、专通道、专工具、专台账、专消杀”要求,强化储存、物流、拆封、使用等各环节防控责任落实,要做好日常抽检、内外包装及储存环境消毒通风、静置存放等防控措施,要严格冷链物流物品、食品、货品全链条防疫管理。

(二)冶金工贸企业入口管控

1.严控人员内部流动(包括劳务派遣与外委项目部人员),严格实行企业人员就地活动固定管理模式,冶金工贸企业人员原则上非必要不出企,确需离开的必须按照“谁审批、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履行报备手续,凡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哈密市的工贸企业人员一律不允许直接返企,要经疫情防控部门、园区管委会、乡镇(街道)备案审核通过后方可返企。

2.外地进企车辆。凡中高风险区域进企车辆,需提前3天由货物源头企业(或目的地企业)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园区管委会)报备,初审后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研判,同意后方可运输,做到即装(卸)即走。同时,将货运信息向企业疫情防控组报备。要紧盯车辆运输环节的风险漏洞,采取无接触、全过程监督的闭环管理模式,坚决杜绝疫情通过司乘人员输入。

对于中高风险区域来企车辆,抵哈后由企业安排专人(接车送车人员应为同一人,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前往检查站点接送车辆(压接货人和司乘人员身份证),途中点对点行驶,闭环管理。车辆进厂时要严格进行查验,体温和核酸检测报告无异常后进厂,司乘人员不得离开驾驶室,由专人在专用卸货场地装卸货物。车辆装卸完货物后,由原接车人员护送至检查站点离哈(取身份证)。各企业负责督促落实司乘人员运输、装卸、离哈全过程管控责任。

3.本地运送物资车辆。企业应安排本企业车辆或选择长期在市域内通行车辆运送生活物资、备品备件,抵达企业后司乘人员不得离开驾驶室,即停即装(卸)、装(卸)完即走,严禁车辆长时间在厂区逗留。对于市域外低风险区域车辆,参照本地运送物资车辆管理。

4.加强进出车辆登记。指派专人对进出所有通道进行严格管理,尽量减少非本企业车辆进入厂区。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厂区的,应对进入车辆司乘人员规范测量体温,扫场所码,查验行程码、健康码和核酸检测情况,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

5.设置停车区域。对于无法实现即装(卸)即走的中高风险区域车辆,企业要设置相对独立的停车区域,配建厕所等基础设施,并安排专人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对司乘人员进行管理和做好服务保障,坚决杜绝和本企业员工交叉。

五、强化应急能力建设

(一)规范应急处置

1.冶金工贸企业要按照《哈密市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清单》(2022版)制定和完善本单位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和责任人,确保应急响应及时有效。

2.开展应急演练。各冶金工贸企业要常态化组织全员分场景、分规模、分类别开展应急实战演练,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把所有的应急环节都演练到位,不断完善优化应急预案,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强化实操考评和演练的总结,不断提高疫情处置的能力和水平。

3.人员体温异常情况处置。

(1)对于进入厂区人员,若测温在37.3℃以上,安保人员立即启动发热预警,将异常人员指引到临时留观点,与异常人员保持1.5米以上距离,对其进行安抚。5分钟后,安保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采取无接触的方式向异常人员提供水银体温计,异常人员使用水银体温计进行腋下测温,若仍在37.3℃以上,安保人员应禁止该人员进入厂区,立即向企业负责人报告,并按照发热人员处置流程开展后续工作。

(2)对于厂区内人员,若测温在37.3℃以上,应保持静止状态。5分钟后,工作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采取无接触的方式向异常人员提供水银体温计,异常人员使用水银体温计进行腋下测温,若仍在37.3℃以上,应立即向企业负责人报告,并按照发热人员处置流程开展后续工作。

(3)温度异常人员接走后,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对异常人员经过区域进行全面消毒消杀,做好善后工作。

4.企业发生疫情处置。企业一旦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聚集性疫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区(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指导下采取妥善的防控措施,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流调工作、密接人员排查管理,对相关场所进行消杀处理,经区(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评估后方可重新启用。

(二)做好应对静态管理准备

若全市进入应急状态,冶金工贸企业应按照疫情防控总体安排部署进行管理。

1.人员管理。企业可采取静态管理或相对闭环管理模式,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的频次,由医务人员和培训合格的企业人员开展核酸采样,全体职工分车间、分工种、分时段进行,避免人员聚集和跨企业、跨区域流动,降低交叉感染风险。人员必须佩戴N95口罩。对于企业来哈(离哈)人员,严格落实审批程序,经批准后方可来哈(离哈)。

2.车辆管理。督促各企业按要求做好车辆管理提前报备、信息推送、“点对点”闭环专人接送工作,严格落实货运司乘人员运输、卸载、离哈等全过程闭环管理责任,最大程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3.环境管理。企业办公场所应尽可能采用信息化等手段分散办公,减少近距离接触交谈和人员集聚。原则上不接待外来人员。同时,加强食堂餐厅管理,尽量不采取堂食,减少人员聚集。

五、建立奖惩机制

冶金工贸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疫情防控奖惩制度,对于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好的班组或个人给予奖励,对于不按照要求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给予相应处罚。

附件4:

哈密市政公用行业疫情防控规范

一、完善内部制度

(一)建立领导机构

供水、供气、供热和污水处理企业要建立疫情防控专班,并由各主要负责人带队,应针对行业防疫重点和企业生产需求,按照“防控机制到位、员工排查到位、生产保障到位、设施物资到位、内部管理到位”五个方面要求,结合内部管理制度,制定《疫情防控和生产保供工作方案》。

(二)严格落实“一单四书”

各企业员工要认真遵守《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落实“一单四书”要求,按时参加核酸检测,履行承诺事项,主动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出入场所主动扫场所码,规范佩戴口罩,不扎堆、不聚集,落实“婚事缓办、丧事简办”要求,不举办家庭聚餐、聚会等活动。

二、加强人员管控

严格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加强员工健康监测和办公场所疫情防控,针对企业生产运营实际,进一步拓展防控措施延伸面。

(一)员工健康管理注意事项

一是加强员工健康监控,掌握员工社会接触动态和“员工密切接触者(如家属亲朋)”健康状况,每日上报职工健康情况。发现有发热、呕吐、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疑似症状或者体温超过37.3℃的人员应立即转移至临时隔离点(区域),并立即报告转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二是提前摸排未返岗人员的健康、出行和居家隔离情况等,将人员返岗计划纳入企业《疫情防控和生产保供工作方案》,按各区县防控指挥部要求抓好落实。

三是疫情期间涉水、涉气、涉热项目建设、应急抢修工程,应尽可能使用固定的外包施工队等劳务派遣人员,并其纳入本企业人员进行统一管理,要加强劳务人员培训,提高人员防护意识,尽量减少施工聚集和扎堆作业,做好一线工人的防护保障。

(二)内部场所防控注意事项

一是严格办公楼和场站门禁管理。除保留必要的消防通道外,保留一条人员进出通道,对所有进出人员体温进行监测,并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情况。采用“非接触式”考勤和服务,停用自动查询机、充值设备、指纹打卡机等“接触式”设备。水厂、泵站、储备站、门站、液化气站等生产场站应全封闭管理,与生产无关的外来车辆和人员不得进入生产区域。疫情期间,尽量采取网上、电话业务办理,收费客服大厅、加气站、液化气站应设置客户等候区,在出入口设立提示牌和防控知识宣传栏,张贴场所码,提醒进出人员佩戴口罩,进出必须扫场所码,加强人车引导,保持间隔距离。

二是尽量避免内部人员聚集。减少差旅,精简会议频次和时长,会议期间应当开窗或开门,建议采用网络视频会议等方式。充分利用闲置会议室等场所合理配置工位,减少扎堆办公。

三是做好办公场所通风换气和卫生消毒。办公场所、工区及公共区域、职工宿舍应环境整洁卫生,每周至少进行一次环境清扫,消除蚊蝇孳生地,保持下水道通道通畅无积污。办公场所、工区及公共区域、职工宿舍应保持通风,每天至少通风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使用中央空调应关闭回风,使用全新风运行,保持进风口清洁,出风口通畅,不具备全新风功能的中央空调不得开启运行。加强对场所内通风设备设施巡检,确保各类通风设备正常运转,定期对空调等通风系统清洁、清洗和消毒。便民自助设施应做到“使用一次消毒一次”。使用500mg/L含氯消毒液或75%乙醇消毒液每日对办公室、电梯、食堂、卫生间等场所以及相关设施设备表面至少消毒一次,使用500mg/L含氯消毒液或75%乙醇消毒液对电梯按钮、门把手、楼梯扶手等高频接触表面每日至少消毒两次。人流量密集的场所和使用频繁的设施设备,应相应提高消毒频次。

四是规范垃圾分类处置,在公共区域设置口罩专用回收箱,每天产生的垃圾应当在专门垃圾处理区域内分类管理、定点暂放、及时清理。垃圾暂存地周围应当保持清洁,使用500mg/L含氯消毒液每天至少进行一次消毒。

(三)人员就餐及上下班注意事项

一是餐厅餐饮场所(区域)、食堂和茶水间等应采取有效的分流措施,鼓励打包和外卖,避免人员密集和聚餐活动。食堂应当设置洗手设施和配备消毒用品,供就餐人员洗手消毒。做好炊具餐具消毒工作,不具备消毒条件的要使用一次性餐具。应采取分时段、分区域、分批次就餐等措施,减少人员聚集,排队时应保持1米以上距离,尽量减少排队时间,用餐时避免面对面就坐,不与他人交谈。

二是注意人员上下班防护。上下班期间均应正确佩戴口罩,交谈保持1米以上距离。保持勤洗手、多饮水的良好卫生习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静、减少交流,接触扶手、门把手等后应及时洗手或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双手。疫情期间,鼓励企业在工作地点就近统一安排住宿,减少职工外出。员工宿舍应当严控入住人数,设置可开启窗户或机械通风设备,定时通风。盥洗室配设洗手池和消毒用品,定时清洁。鼓励企业根据生产需要合理安排上岗人员,鼓励错峰上班或者分时段上班,尽可能避免公交出行,鼓励职工自驾出行或公司车辆接送。

三是严肃返岗复工防控纪律。人员返岗严格执行“绿码行、黄码管、红码禁”的标准,领取绿码且体温低于37.3℃的职工,方能返岗服务。领取红码、黄码以及体温超过37.3℃的人员须按规定隔离;重视健康教育,将疫情防控知识健康教育培训作为复工复产第一课严格落实,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积极开展职工和市民的健康教育

各企业在进出通道口要设立提示牌和张贴场所码,提醒进出人员佩戴口罩并扫场所码,安排专人对没有佩戴口罩的人员进行劝阻和宣传新冠肺炎及其他传染病防控知识。供水、供气、供热企业要利用营业厅、公众号等对外平台,通过防控知识100问、微信等多种形式宣传防护知识。

三、强化生产运行疫情防控

(一)加强水厂安全运行管控

在保证水厂工艺运行正常的前提下,保证足够的消毒剂浓度和接触时间。

一是疫情期间和全面复工后初期,不宜将沉淀池排泥水和滤池反冲洗水回用。

二是鼓励适当提高加氯投加量,提高出厂水消毒效果。强化工艺参数调整,抓好运营生产,确保污水处理系统稳定运行、出水达标排放。

(二)强化便民服务和入户管理

供水、供气、供热企业要保证用户正常交费,加大网上缴费和热线服务的宣传力度,注意服务期间的疫情防护。

一是疫情期间,在保障燃气安全的前提下,供气企业一般不宜安排入户巡检和查表收费等作业,可通过网上、微信、电话等多种方式对用户安全用气进行指导和宣传;遇有燃气泄漏等紧急突发情况,确需入户抢险抢修的,提前报备楼宇管理单位或业主同意,作业人员采取防护措施后方可入户作业。

二是供水、供气、供热企业上门服务时,作业人员须佩戴口罩、手套、鞋套,必要时应当穿隔离服、戴护目镜,遵从楼宇管理单位安排,工作结束后及时洗手消毒。

(三)制定落实应急处置预案

一是强化对重点机构保供。落实“点对点”联络机制,主动了解居民需求,及时提供水、气、热应急供应及抢修保障。强化应急值班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人员到位、联络畅通、反应及时。

供水:加强对重点保供医疗救治机构、隔离点及重要保供单位供水管网巡查频次,采取探漏等方式检查管网完整性,提前掌握管网运行情况,及时提供针对性供水保障,如遇突发事件第一时间组织抢修队伍进行抢修,最短的时间内正常供水。及时给封闭在小区居民充值水卡,确保居民正常用水需求。

供气:加气站、液化气站应设置客户等候区,在出入口设立提示牌和防控知识宣传栏,张贴场所码,提醒进出人员佩戴口罩,进出必须扫场所码,加强人车引导,保持间隔距离;并加强市政供气管网巡查频次,加强配送燃气车辆通行效率,及时给下游加气站及时配足、配齐燃气量,保障用气设施稳定运行。及时给封闭在小区居民充值燃气卡,确保居民正常用气需求。

供热:加强一级主管网、二级管网及换热站的巡检频次,提前谋划供热管网及换热站的检修工作,避免发生突发事件后发生供热不及时的情况。如遇突发事件第一时间组织抢修队伍进行抢修,最短的时间内正常供热。

二是做好疫情防控及公用设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疫情发生后,供水、供气、供热企业应做好全面保供工作,提前做好人员调配和生产、防疫物资、应急物资储备。做好防疫物资准备,积极采购和储备口罩、一次性手套、84消毒液、75%乙醇消毒液、洗手液、红外体温检测仪、消毒工具等物资,按至少使用两个月储备。有条件的可配备超低容量喷雾器、快速红外热成像体温探测设备等。全面组织开展内部安全检查,有计划、分批次地组织隐患整改,加强易损易坏部件等应急物资储备,确保供水、供热、供气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三是针对疫情期间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分类制定应急处置预案,配齐应急队伍和设备材料,提升应急响应能力。各市政公用企业应在疫情防控指挥部门和社区指导下,设立相对独立、通风良好的单独房间作为临时隔离点(区域),并配备口罩、消毒液、消毒工具等。

附件5:

哈密市装备制造企业疫情防控规范

一、健全完善工作机制

各企业应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应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派专人负责本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指定专人承担疫情防控具体事务。严格落实“一单四书”工作机制,将疫情防控责任落实到每一名员工身上。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外委单位疫情防控管理,对在企业服务的外委单位人员应视同企业员工做到同安排、同学习、同培训,做到一体落实、一体管理,落实封闭管理措施,减少流动风险,确保全覆盖、无遗漏。外委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出了问题,要追究企业管理责任。

二、强化人员日常管理

(一)个人卫生和健康监测。企业职工应加强个人卫生和自我防护,正确规范佩戴口罩和穿戴防护装备,养成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使用公勺公筷、注重咳嗽礼仪等良好卫生习惯,不聚集,不扎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企业应建立职工健康管理档案,实时记录职工健康状况,安排专人每日对职工开展不少于2次的体温监测(体表温度低于37.3℃)。

(二)核酸检测和疫苗接种。企业应按照统一安排,积极组织动员本企业职工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做好倒班人员和人员变化更新的动态管理,建立员工核酸检测台账,确保核酸检测“全覆盖、无遗漏”。同时,企业应组织职工在坚持“知情、同意、自愿”原则的前提下,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建立疫苗接种台账,确保“应接尽接”,提高企业人群接种率,共同构建全民免疫屏障。企业应将核酸检测情况和疫苗接种情况纳入职工健康管理档案。

(三)动态管理企业员工。企业应掌握在岗人员、出差人员、休假人员的基本信息和动态变化,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按照有效管控、精准溯查的要求,建立本企业流入、流出职工登记台账,职工动态信息要登记齐全,做到可追溯。职工进厂后严格落实“闭环管理”要求,出差人员、休假人员原则上不去中高风险地区。

(四)企业外来人员管理。企业应加强外来人员(含休假返回职工、督导检查人员、外委作业人员、运输车辆驾驶员等)管理,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人员进入。企业应在大门入口处醒目位置设置场所码和健康提示牌,进入人员必须扫场所码,检测体温,查验行程码、健康码和核酸检测情况,符合要求方可进入,规范佩戴口罩。对于中高风险地区的外来人员,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落实相应措施。

(五)经常性出入人员管理。企业采购人员、产品运输车驾驶员和装卸人员等经常性外出人员,以及保安等,在外和工作期间应注意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避免与其他人员近距离接触,减少交谈时间,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对于上述人员,企业应单独设置办公室和宿舍,降低交叉传播风险。外出员工返回企业按照外来人员管理,落实相应的查验措施。

(六)健康教育培训和宣传。企业应密切关注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和疫情信息的权威宣传解读,做好防护知识宣传普及。积极宣传各项防疫政策,与企业生产运行、安全生产等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要求、同检查,教育引导企业职工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健康素养,自觉履行防控义务,主动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三、加大车辆及物资运输管理

企业要不断建立健全常态化疫情防控进企货物、车辆管理办法和运行机制,规范管理流程,完善防控措施,按风险等级不同,对进企货物装卸人员、司乘人员进行分区分类管理,避免交叉感染。

(一)园区内装备制造企业产品及原料管理。企业严格按照《哈密高新区企业疫情防控分级分类管控工作机制》《哈密高新区企业疫情防控货运车辆管理工作机制》要求,落实中高风险货运车辆闭环管理要求,持续规范中高风险货运车辆前端查控、过程管控和末端管理,压实各环节责任,对低风险落实进厂测温—查验行程码、健康码及核酸检测报告—登记车辆、司乘人员、货物信息—由专人带领至指定区域进行装卸货物—送出厂区,登记出厂时间进行闭环管理,明确各环节管理责任人,确保货运车辆管控到位,不漏一车一人。

(二)社会面装备制造企业产品及原料管理。企业应与原材料供应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避免从中高风险地区运送原材料,选择低风险地区车辆承担运输任务,实行点对点运输,途中做好开窗通风,减少进入服务区的频次。抵达企业后司乘人员不离开驾驶室,即停即卸、卸完即走,严禁车辆在厂区逗留。对进企货物装卸人员、司乘人员进行分区分类管理,避免交叉感染。按要求落实中高风险货运车辆闭环管理措施,持续规范中高风险货运车辆前端查验、过程管控和末端管理,严格执行“提前报备—专人接送—进厂管控—出厂送达”的工作流程,压实各环节责任,明确各环节管理责任人,确保货运车辆管控到位,不漏一车一人;对于非中高风险区域来哈车辆,落实“测温—查验—登记—装卸—送离”的工作流程。应将各类原材料分类放置专用库房,做好入库、使用登记,建立台账。

(三)企业内部生产转运车辆管理。企业轨道平车等内部转运车辆应停放在指定位置,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指定专人负责,当日使用完毕后应对车辆方向盘、座椅、门把手、轮胎、车身外表等进行清洁消毒。

(四)日常生活及防疫物资管理。生活物资方面:企业应通过市场、商场、超市等正规渠道购买配件、设备等生产物资和食品、蔬菜、水果、日用品等生活物资,索要票据,每日登记、建立台账,确保可追溯。避免购买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商品。应安排本企业车辆或选择长期在市域内通行车辆运送生活物资,抵达企业后司乘人员不离开驾驶室,即停即卸、卸完即走,严禁车辆在厂区长时间逗留。防疫物资方面:企业应保障防疫物资及设施,根据单位规模、员工数量等基本情况,储备不少于2个月用量的一次性医用口罩或N95口罩、一次性手套、非接触式红外测温枪、体温计、免洗手消毒液、84消毒液、75%酒精、喷壶、喷雾器等基础性防疫物资。

四、常态化做好环境管理

(一)做好办公作业场所日常管理。企业应尽可能采用信息化等手段分散办公作业,减少近距离接触交谈和人员集聚。接待外来人员时需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企业应尽量减少集中培训,鼓励采用视频会议、电话会议、企业微信会议等线上形式开展工作。原则上不举办50人以上的现场会议和培训活动;对确需举办的现场会议和培训活动,企业要制定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报区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判同意后方可举办,会议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二)做好食堂餐厅日常管理。企业应加强食堂餐厅管理,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工食品,做好防尘、防虫蝇、防鼠措施,及时清理餐厨垃圾,对食品加工储存设施设备做好清洁消毒,保持清洁卫生,每日至少2次消毒消杀,加强通风,并记录时间,建立台账。餐具宜使用一次性餐具,使用非一次性餐具时清洗后放入消毒碗柜进行消毒消杀。倡导推行分餐制,错峰用餐,用餐人员应同向就座,保持1米距离,减少交谈。

(三)做好员工宿舍日常管理。职工集体宿舍应当严格控制入住人数,盥洗室应配备洗手池和消毒用品,定时清洁,每日至少2次消毒消杀,保持通风顺畅。同时,要加强管理,登记每日入住情况变化信息。另外,企业应根据人员数量和场所规模等实际,设置临时医学观察点和单独隔离观察间。

(四)做好公共卫生环境管理。公共卫生间应配备足够的洗手液及相应的卫生、消毒用品,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保持卫生间的通风,保证冲水设施完好,如厕垃圾及时清理,增加清扫消毒频次。企业职工应分批分散更衣及淋浴,避免产生拥挤。更衣及淋浴室内不得留存任何个人遗弃物品,在职工更衣或淋浴之后进行消毒和通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强化企业内部环境卫生整治,定期对办公区域、生产车间、餐厅食堂、职工宿舍、各类库房等重点场所进行环境卫生清理。

(五)做好垃圾处理和消杀通风。企业应进一步规范垃圾清运处理和污水排放,垃圾应分类管理,做到“日产日清”。公共区域应设置口罩专用回收箱,垃圾箱定期清洁并消毒处理。企业应在办公室、车间、食堂、卫生间等场所设置洗手设施和消毒用品,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备设施正常工作。对车辆、办公室、会议室、桌椅、工作台、地面等交通工具、公共区域和物体表面应指定专人负责进行定期消毒,适当增加门把手、电脑键盘、启动开关等高频接触部位消杀频次。加强办公场所、室内公共活动区域和职工宿舍区的通风换气,固定专人负责清洁消杀,定期开展培训,熟练掌握不同环境不同部位的浓度配比。如:饮食具用原液按照1:9的比例兑水(半盆水倒入6盖),将需要消毒的器具置于稀释好的液体中浸泡20分钟。瓜果、蔬菜用原液按照1:29的比例兑水(半桶水倒入4盖),将需要消毒的瓜果、蔬菜置于稀释好的液体中浸泡20分钟后用清水过净(不推荐使用,瓜果、蔬菜的消毒用果蔬净就可以了,或者多用流水冲洗几次)。一般物体表面(厕所、马桶、地面等)和公共场所环境(下水管道、沟渠、垃圾桶等)用原液按照1:29的比例兑水(半桶水倒入4盖),浸泡20分钟或抹布、拖把擦洗,或用塑料壶喷洒。织物(毛巾等,衣物尤其是彩色衣物不要使用)用原液按照1:29的比例兑水(半桶水倒入4盖),浸泡20分钟后用清水过净。

五、针对性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常态化组织全员进行疫情防控应急演练,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疫情防控应急演练,做到熟练掌握应急处突流程、环节、步骤。如发现个别体温异常(≥37.3℃)或有其他症状(咳嗽、乏力等)的可疑病例时,尽快就医,向医疗部门说明有关症状,确保明确诊断。发现2人以上有聚集性的体温异常(≥37.3℃)或有其他症状(咳嗽、乏力等)的可疑病例群体时,应立即引导病例至临时隔离观察场地,及时向辖区村(社区)、工信部门报告(园区内企业向高新区管委会报告),在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后续处置工作。一旦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聚集性疫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采取妥善的管控措施,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流调工作、密接人员排查管理,对相关场所进行消杀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本工作规范适用于指导全市装备制造企业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各装备制造企业要严格对照规范逐项落实工作措施。疫情管控期间,落实属地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措施。

附件:

1.《哈密市装备制造企业重点场所(区域)疫情防控指引表》

2.《哈密市装备制造企业常态化疫情防控车辆管控流程》

附件1

哈密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2022年第80号) 哈密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2022年第80号) 哈密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2022年第80号) 哈密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2022年第80号)

附件2

哈密市装备制造企业常态化疫情防控车辆管控流程

一、中高风险区域车辆管控流程

——提前报备。中高风险区域至企业运送货物车辆,企业应提前2天向属地村(社区)和区县工信部门报告(园区内企业向高新区管委会报告),经研判同意后方可运送;由上级公司采购并指派运输的,企业在获取信息后第一时间向属地村(社区)和区县工信部门报告(园区内企业向高新区管委会报告)。

——专人接送。由企业指定专人、专车(接车送车人员应为同一人,按疫情防控检查站点通知要求)前往指定卡点接送车辆。接送人员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进厂管控。企业在厂内设立专用的卸货场地,车辆进厂时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检查,无异常的,进厂后指定专人在专用卸货场地装卸货物,全程落实监管措施,即卸即走。

——出厂送达。车辆到达装卸货物地点后应即卸即走,由企业指派的专人送至指定出口处核验后放行。

各企业要做好司乘人员生活服务和应急保障工作,对需司乘人员下车才能保证车辆装卸及运输安全、车辆有安全隐患、司乘人员有个人其他需求等特殊情况,要实行点对点闭环管理,由专人做好个人防护全过程管控,并落实相关区域的消毒消杀工作。

二、非中高风险区域车辆管控流程:

——测温。进厂测温;

——查验。扫场所码,查验行程码、健康码及核酸检测报告;

——登记。登记车辆、司乘人员、货物信息;

——装卸。由专人带领至指定区域进行装卸货物;

——送离。送出厂区,登记出厂时间。

来源:丝路密语APP

哈密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2022年第80号) 哈密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2022年第80号) 哈密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2022年第80号)

来源:伊州网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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