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交警罚款怀恨在心,荆州男子传播“警察被车主咬”视频获刑

楚天都市报6月5日讯(记者周萍英 通讯员喻明洁 黄芮)多年前被交警查车并罚款,一直怀恨在心,荆州一男子去年转发“车主咬警察”视频,并故意张冠李戴诬陷当年查处他的交警。近日,荆州市公安县法院审判这起互联网散布谣言案件,他换来的是牢狱之灾。

2019年9月,孙某闲来无事在网络上看到一则车主咬警察的视频。联想到多年前,他在从事客运售票员时,因违规被公安县埠河镇的交警查车并罚款,心里一直有怨气。

于是,他将该视频发布至一个户外健身群内,并编造了侮辱性、人身攻击性的话语,称视频内容为:“公安县埠河交警收摩托车,被车主咬伤……”

该视频被转发后,网友丁某在微信群看到后,又加以“创作”,用手机软件在视频上添加了“交警收摩托车,被车主咬伤——拍于湖北公安埠河”的字幕,随后,该视频在网络上广为传播。这个视频对公安机关形象造成了严重损害,对公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埠河中队民警的生活与工作也造成了负面影响。

随后,孙某和丁某被告上法庭。公安县法院近日判处孙某、丁某有期徒刑八个月。

办案法官解释,刑法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该案中的孙某、丁某为了在微信群刷存在感,博得大家的关注,对于一则不明来源的视频,随意转发、散布编造的虚假信息,误导社会舆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其行为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遂作出有期徒刑八个月的判决。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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