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宇信科技时任副总经理井家斌收警示函

央广网北京3月11日消息(记者于琦)因未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宇信科技”)时任副总经理井家斌遭监管警示。

日前,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对宇信科技时任副总经理井家斌出具警示函。警示函称,经查,井家斌作为宇信科技副总经理,于2021年12月28日在未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下减持宇信科技股票10000股。

警示函指出,井家斌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第八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第十四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决定对井家斌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警示函表示,如果井家斌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公开资料显示,宇信科技成立于2006年10月19日,是银行IT解决方案提供商之一,主要从事向以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提供包括咨询、软件产品、软件开发和实施、运营维护、系统集成等信息化服务。2018年11月7日,宇信科技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代码:300674。

截至3月11日收盘,宇信科技报收20.5元/股,总市值145.9亿元。

来源: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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