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电脑软件“挖矿”,花都两人借比特币非法获利6万余元

近日,花都区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邓某某、吴某某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批准逮捕。

2018年5月开始,犯罪嫌疑人吴某某、邓某某经密谋后,由吴某某提供修改过的“挖矿”软件,利用邓某某是花都区某网络科技公司的技术员,由邓某某偷偷将该“挖矿”软件安装到其负责管理维护的两个网吧的服务器内,只要网吧的电脑一开机就会自动运行“挖矿”软件,两人通过在比特购网站申请的账号收取获利,按照每一万个矿等于价值20元人民币,账号会自动将“挖矿”的收入结算转入钱包内。

截至邓某某、吴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两人非法获利共计6万余元。由于电脑长期运行“挖矿”软件,造成网吧电脑硬件损耗,并导致网吧的电费消耗大幅提升。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邓某某、吴某某违反国家规定,在他人经营的网吧服务器内增加一个“挖矿”的应用程序,造成被害人的电脑消耗的电费大幅增加,同时加速了电脑硬件损耗,其行为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文:广州参考·广州日报记者 魏丽娜广州参考·广州日报编辑 楚丽生

来源:广州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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