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类网购商品不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

近日,从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吴江口岸获悉,一批新法规将要实施。据了解,该批法规事关人们的衣食住行,其中引起剁手族高度关注的《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自3月15日起正式施行。

根据新的暂行办法,以下4类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①消费者定做的商品;②鲜活易腐的商品;③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④交付的报纸、期刊。此外,还包括3类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可以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的商品:①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后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②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③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

在此,江苏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及时关注该法规,从而避免不必要的损失。(秦剑峰 吕媛媛)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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