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首次!干扰钉钉“打卡”,判刑五年六个月

国内首次!干扰钉钉“打卡”,判刑五年六个月

10 月 8 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开一起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案件,被告被判处有期徒刑 5 年 6 个月。案件中,被告人张某杰于2017年至2019年在本市海淀区运营北京得牛科技有限公司期间,开发大牛助手APP并通过互联网推广该APP 10万余人次。大牛助手APP可对被害单位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开发的钉钉系统处理、传输的地理位置数据进行未授权地干扰,破坏钉钉系统获取用户真实地理位置的功能。经鉴定,大牛助手APP为破坏性程序。此外,该软件为收费软件,年费为 89 元,月费 25 元。截止案发,用户近 10 万人,收取费用约五百万元。

根据“首席风控合规官”的观察,目前很多都是从大牛助手APP违法角度,根据法条来分析的。不过首先我们要理解一个事实,公司让员工下载钉钉软件并可以进行定位打卡,就意味着从公司考勤的角度是通过这款软件对员工进行约束的。简言之你来我公司上班就要打卡,否则就违反了公司规定。而当员工下载钉钉软件,进行定位打卡时,钉钉获取相应位置,就事实上已经获得了员工的同意。当这个app阻止了钉钉和用户之间正常的数据交换的时候,就已经是侵权了。

然而,该款app能够干扰钉钉系统的地理位置数据,破坏钉钉系统获取用户真实地理位置的功能。该公司的产品经理透露,使用改款app的受众一般是需要上班打卡的上班族和早操打卡的学生。终究纸包不住火,这种违规操作被钉钉用户发现,并反馈给了阿里,该企业经营者也因此被起诉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触犯刑法。

根据判决书上的司法鉴定意见书证实:经过对Daniu大牛助手的软件代码进行功能鉴定,该软件代码具有模拟位置信息的功能,该软件代码存在对钉钉服务器获取用户真实地理位置的功能进行未授权地干扰的行为,为破坏性程序。经过对Daniu大牛(苹果越狱版)APP进行软件功能鉴定,运行Daniu大牛(苹果越狱版),可以在钉钉中完成不同位置的打卡,并可在钉钉的打卡统计结果中查询到模拟的打卡信息,具有通过模拟位置实现钉钉打卡的功能。经过对大牛助手(安卓免ROOT版)APP进行软件功能鉴定,运行大牛助手(安卓免ROOT版),可以在钉钉中完成不同位置的打卡,并可在钉钉的打卡统计结果中查询到模拟的打卡信息,具有通过模拟位置实现钉钉打卡的功能。

法院做出如下裁定:

张某某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应予惩处。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张某某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指控罪名成立。

关于辩方提出的辩解及辩护意见,经查,在案证据显示,张某某在组织研发大牛助手APP过程中,其行为涵盖了市场调查、研究开发、软件测试、应用上架、定价收费、客户服务、升级更新等软件开发、推广、维护的全部流程,在上述过程中,张某某依据市场需求向技术人员提出产品意向和设计要求,其对大牛助手APP根据用户设置而向包括钉钉在内的其他应用程序返回虚假数据的功能不仅存在明知,还根据用户反馈的问题对大牛助手APP进行兼容优化和更新并以此做为最主要的牟利手段,故张某某对于大牛助手APP对其他应用程序与服务器之间传输的数据进行未授权地干扰持积极的追求态度,主观上具有破坏计算机系统的故意。

大牛助手APP的运行阻断了钉钉服务器与用户之间的正常数据交换并通过返回虚假数据对钉钉服务器获取用户真实地理位置功能进行未授权地干扰,造成计算机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经鉴定为破坏性程序;该软件已经按照张某某的设计初衷被实际应用,造成了相关企业的管理混乱以及钉钉软件开发者的损失,张某某制作、销售上述软件的行为在直接妨害企业正常经营管理秩序的同时为其带来了巨额经济利益,已经造成了相当的法律后果。大牛助手APP通过微信和支付宝收取会员费用谋利,公安机关调取了支付宝的后台数据,公诉机关排除了已经安装大牛助手APP但重复交费的人数,故以此认定该软件传播的人次并无不当。综上,对于辩方提出的辩解和辩护意见,本院不予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第三款、第一款之规定,作出判决:张某某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在这里我们重点看一下所依据的法条:

第二百八十六条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第三款: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根据本案和相应条款,大牛助手App的模拟定位确实对钉钉有针对性的干扰;大牛的用户也确实有目的性的下载大牛并为干扰钉钉付费。根据判决书上的证言,大牛公司从上至CEO到下至程序员、产品经理和普通员工,对这些情况也是全知情的,这也就对应了上述的第三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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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首席风控合规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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