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河县城关镇第三小学2021年一年级新生入学公告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的办学行为,维护正常的招生入学工作秩序,根据《清水河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将我校2021年秋季一年级新生入学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1.城关镇城区户籍相对就近的适龄儿童(年满六周岁)。
2.本县除喇嘛湾镇、宏河镇外其他乡镇户籍适龄儿童。
3.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二、招生人数
4个平行班,每班45人,共180人,招满为止。
三、招生流程及时间
(一)信息采集并审核
1.6月1日——7月20日的双休日对适龄儿童进行信息采集并审核。(接待家长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地点:城关三小北楼一楼)
2.监护人应将以下录取条件中所需材料(包括接种证和审核报告)的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连同原件一并带到学校新生信息采集点,采集审核完成后复印件留学校存档。
(二)新生录取时间及批次
时间:7月23日——8月10日进行新生录取。
第一批录取:
1.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一方或双方的户籍要一致),监护人取得城关镇城区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按监护人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中的地址就近录取。
2.城关镇城区户籍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一方或双方的户籍要一致),其监护人未取得在城关镇城区的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按在城关派出所办理的《居住信息登记表》中地址就近录取。
3.符合以上两条之一的,监护人需提供户口本、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如没有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需提供《居住信息登记表》或购房合同、取暖费、水电费凭证。
第二批录取:
1.本县除城关镇城区、喇嘛湾镇、宏河镇户籍的其他户籍适龄儿童,其监护人未取得在城关镇城区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
2.喇嘛湾镇、宏河镇及县外户籍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其监护人未取得在城关镇城区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
3.以上两种情况按监护人在城关派出所办理《居住信息登记表》或《居住证》中的地址并结合信息录入时间先后就近录取。监护人需提供户口本、城关派出所办理的《居住信息登记表》或《居住证》,外来务工经商人员还需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正规劳务合同(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灵活就业人员提供所在社区出具的灵活就业证明)
4.学校8月10日后公布招生结果,请大家关注“清水河县城关镇第三小学”公众号、学校门口公告等。
四、阳光分班
1.分班工作在开学两周前内完成,由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现场随机分班。
2.家长代表或学生代表现场操作计算机分班软件,对全体新生按照男女性别合理搭配随机编班,同时对每个班级对应的班主任及配套的任课教师,按照“均衡搭配、结构合理”的原则进行随机分配。
五、招生须知
1.在优先安排城关镇城区户籍适龄儿童相对就近入学的基础上确保学校附近学生就近入学,按计划招满为止。
2.在同等条件下,一个家庭里大孩子目前在我校就读,弟弟妹妹有入学需求的可以优先录取。
3.城关镇城区户籍适龄儿童按户籍簿中地址(户籍簿中的地址与实际地址不一致的可提前到户籍部门办理户籍地址变更)。
4.住在学校附近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的信息采集时间到校接受审核,请家长提前和学校打招呼,否则将视为在我校没有入学需求,责任自负。
5.信息采集不等于正式录取,最后录取结果以我校公众号公示的学生名单为准。
6.本校概不接收复读生,包括跨学校的复读生。
清水河县城关镇第三小学
2021年6月1日
未尽事宜,电话咨询
牛老师 13654883599
刘老师 13654883989
孙老师 18547162296
康老师 13848122438
张老师 13847122118
校园掠影
来源:清水河县城关镇第三小学
编辑:杨晓
审核:薛宇飞
来源:活力清水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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