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光软件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公告

股票代码:002063 证券简称:远光软件公告编号:2016-021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关联交易概述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经营需要,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与关联方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电力”)、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电力”)、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电力”)2016 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的估计,该议案已经 2016 年 4 月 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姜洪元先生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预计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上述议案尚须获得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需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现将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1、预计 2016年度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

2016年预计金额(万元)

2015年实际金额(万元)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1,000 8,315.44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3,500 2,032.41

小计 14,500 10,347.85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500 0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2,500 641.32

小计 3,000 641.32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国网吉林省电力 500 0.09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有限公司 2,000 1,137.99

小计 2,500 1,138.08

合计 20,000 12,127.25

2、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

2016年初至今已发生金额(万元)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184.5向关联人提供劳务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668.3向关联人提供劳务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 255.3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合 计 2,108.1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说明

1、关联人基本情况

(1)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海西路 4号;法定代表人:陈飞虎;成立时间:1992 年 12 月 31 日;经营范围:电力、热力生产、销售;电网经营;新能源项目、高新技术、环保产业的开发与应用;

信息咨询;电力技术开发咨询、技术服务;写字楼及场地出租(以下限分支机构)发、输、变电设备检修、维护;通讯业务;水处理及销售。国电电力是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截止 2015年 12月 31日,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 2,501.8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477.09亿元,营业收入 545.8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2.05亿元。

(2)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 264 号;法定

代表人:陈修言;成立时间:1994年 3月 20日;经营范围:电网经营,电力生产,电力电量购销。福建电力是法人独资企业,股东为华东电网有限公司。截止

2015年 12月 31日,福建电力总资产 1,054.58亿元,净资产 321.74亿元,营

业收入 930.78亿元,净利润 13.83亿元。

(3)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 4629号;法定代表

人:王金行;成立时间:1999年 3月 18日;经营范围:电网经营,电力生产,电力电量购销。吉林电力是国有独资企业,股东为东北电网有限公司。截止 2015

年 12月 31日,吉林电力总资产 4,30.08亿元,净资产 1,68.37亿元,营业收入

364.48亿元,净利润 5.05亿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国电电力、福建电力持有公司 5%以上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为公司关联法人;吉林电力与福建电力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国家电网公司,属于福建电力的一致行动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福建电力与吉林电力属于同一控制人控制。国电电力与上述两家单位不属于

同一控制人控制。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法人均为公司电力行业客户,多年以来公司与上述电力行业客户形成了较为紧密的业务合作关系,根据其财务指标及经营情况分析,上述电力行业客户履约能力较强。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人的关联交易均订立书面协议,协议内容包括交易标的、交易定价原则和依据、交易价格和总量的确定方法、付款时间和方式等条款。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的定价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定价。

公司与关联人的付款安排、结算方式:由双方按照非关联方之间同类业务的惯例确定。公司和关联方的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与非关联方交易无异。

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预计的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未来发展的需要。

公司一直专注于电力行业信息化建设,作为电力行业财务及管理软件的主要供应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将有助于增厚公司 2016年度经营业绩,同时,

能进一步巩固公司在电力行业领先地位,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议事规则》。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我们认为:

1、关联方为电力行业企业,在财务及企业管理信息化方面对公司的产品和

服务有需求,以上关联交易均属公司正常业务范围。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有

助于进一步巩固公司在电力行业领先地位,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

2、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财务、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

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在同类交易中所占比例较小,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

3、公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交易原则,定价合理且公允,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对 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经审查,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定价遵循独立核算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交易原则,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 4月 25日

来源:中金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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