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可以在员工电脑上装监控软件吗?

企业可以在员工电脑上装监控软件吗?

最近一段时间,精英律师热播,员工隐私、竞业限制、投融资并购等词不断在屏幕上跳跃。“外行人看热闹,内行人看门道”,我们觉得其中的一些法律问题也是值得讨论的。

在第八集中,某公司CEO柏静红通过公司监控软件发现其公司的运营总监在工作时间内给其他企业投递简历。此事发生后,柏静红立刻辞退了该运营总监。运营总监随后以“侵犯员工隐私权”为由将柏静红告上了法庭。经查,该剧情其实来源于某真实案例。

案例介绍

杨某在某品牌连锁咖啡公司从事总监一职,听闻其他公司同岗位职员月薪是其两倍,杨某便利用午休时间更新了简历并向几家公司进行了投递,没想到此举迅速被公司发现,半小时后他就被开除了。

杨某不服公司的决定,认为公司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权,于是他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请,请求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但他的诉求没有得到支持。

此外,在2019年刚宣判的一则判例中[1],公司通过监控电脑认为员工高某在工作期间处理与工作无关的行为,不排除利用公司的资源为自己谋利的可能,后解除劳动关系。高某不服,在劳动争议纠纷诉讼阶段,提出公司采集电子数据的行为侵犯了员工的隐私权。最终法院认为:被告公司监控的电脑系单位工作电脑,而工作电脑显然应当用于公司工作,因此被告公司对单位工作电脑进行监控并无不当。

其实现实生活中,企业在员工电脑中安装监控软件,在工作区域安装摄像头,又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对员工工作进行监督的手段屡见不鲜。有不少员工也会因为被监控而感到隐私权受损,在网上发起舆论攻击,又或者是发起劳动仲裁。

监控合法与否,企业与员工因为站在不同的利益角度上,所以观点各异。从企业角度而言,企业作为用人单位,毫无疑问有权要求自己的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处理与工作相关的事务,在现在基本都是电子化办公的情况下,很多企业认为采用一定的监控手段是最有效的措施。这里就涉及到企业利益与员工隐私保护的冲突、平衡等问题。

法律依据

在上述杨某的真实案例中,仲裁庭依照《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第八条,给出不支持杨某的裁决决定。

《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第八条规定:互联网接入单位为落实网络安全保护措施,可以记录并留存用户使用的互联网网络地址,记录、跟踪网络运行状态,监测、记录网络安全事件等。因此,公司在工作场所使用监控软件合法。

此外,《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而劳动纪律中最基础的一条则为在工作时间做好本职工作,利用公司电脑处理私人事务、在工作时间完成个人事宜,原则上均属于不遵守劳动纪律的行为。

但是,《劳动合同法》第八条同时规定了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因此,企业如果要安装监控软件,需要提前和员工进行说明。

法律分析及律师建议

企业采取监控手段维权与员工隐私权的保护,双方都代表着一种合法权益,都有权要求获得法律支持,因此,在二者注定可能存在冲突的情况下,企业的手段应当遵循一定的原则,并在此基础上在监控过程中做到谨慎、合法。通常来讲,遵循的原则有目的正当性原则、必要性原则、利益衡量原则,唯有此,才能体现对员工隐私权保护的平衡。

对于必须采取监控手段的企业而言,要想降低自身的风险,增加自身行为的合法、合理性,在具体的措施中,我们有以下建议:

1. 企业必须预先向员工明确表示存在企业存在监控行为,并书面向员工进行公示告知,保障员工的知情权,同时对员工提出自觉规范上网的行为要求。具体而言,可以在员工入职后通过劳动手册、员工守则、规章制度等予以明确。

在上海二中院所做的一则判例中[2],公司发现员工沈某在上班期间多次上网浏览了与人事工作无关的团购等网站,据此认定沈某存在利用公司电脑私自上网的行为。公司内部的《员工守则》及《规范使用电脑的规定》有明确规定电脑使用及责任承担等,法院最终也认为: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是其在组织劳动过程中进行劳动管理的企业内部规则,劳动者应当严格遵守,因此认为公司做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并无不妥。

2. 企业尽可能给员工提供办公设备,要求员工使用企业提供办公设备及物品进行办公。同时明确所有权归属企业,使用该设备系工作使用。例如要求员工原则上不得将办公设备等用于处理个人事务。

3. 哪些个人信息企业可以监控并利用,哪些是不可以被泄露及使用的,许多企业目前还分不清楚。因此,我们建议企业对受监控的员工个人隐私信息一概尽到严格保密义务,不得随意公开。

4. 公民享有平等权,企业在安装监控软件或摄像头时,至少应当分布在各个部门,不得只针对特定的一个人。

5. 企业实施监控行为,往往会让企业氛围变得压抑。虽然大多企业使用监控软件是为了敦促员工认真工作,防止员工利用办公电脑和网络从事违法行为,损害公司利益,并不会利用监控到的信息大做文章,但是这种监控行为有时还是会让员工缺乏信任感与安全感。因此,企业的监控行为应当适度,可以分部门实行灵活、人性化的管理策略。

因此,企业应当明确员工对于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及办公物品的使用方式、权限等,在行使调查权时以合理怀疑为前提,不擅自使用、披露在调查过程中接触及获取到的员工隐私信息。

企业安装监控软件或摄像头等行为究竟是否违法,最终还是需要个案分析,我们也希望相关企业对此要多多重视。

[1] 参见:(2019)湘0105民初5278号一审民事判决书

[2] 参见:(2012)沪二中民三(民)终字第728号二审判决书

文:郭昕、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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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星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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