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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周晓彬 赖贤平) 近日,福建省平和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被告人林建军等10人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盗窃罪、提供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罪、传授犯罪方法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数额分别累计达人民币33.8万到42.6万,这起案件在平和法院尚属首例。

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5月,被告人林建军通过网络联系冯典,雇请冯典制作含有木马病毒的ios插件,并将该插件植入“防封卫士”、“一键转发”、“红包猎手”等软件,通过在网络上提供链接或者在微信红包群里推广的方式,供他人苹果越狱手机下载安装。2016年8月至2017年5月17日不到一年时间,林建军伙同他人,亲自或者雇请他人通过网络传播上述软件,苹果越狱手机如安装上述软件,将开启虚拟网络控制台服务端,实现显示品画面分享及远程操作、指令录制屏幕、在介入WiFi时上传屏幕视频到指定的网络存储空间。林建军等人通过下载、观看手机屏幕视频,获取苹果越狱手机用户的锁屏密码、微信支付密码、支付宝支付密码、网银支付密码等信息,再通过远程控制软件控制苹果越狱手机,直接转出微信、支付宝、网银中的资金,或者购买游戏点卡、Q币、手机充值卡后转卖变现,扣除窝点的饮食费、水电费、网络费、租房费、洗钱费等支出后,根据约定分配获利。属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盗窃事实罪。

2017年4月左右,被告人赖智杰通过林开发向被告人林建军购买上述含有木马病毒的软件,以现金方式付给林开发,再由林开发转交林建军,林建军最后收到款项后,并将上述作案手段传授给赖智杰。赖智杰纠集他人实施林建军所传授作案手段,非法控制他人手机超百部,已查明盗刷数额共计约33000元。属提供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传授犯罪方法事实。

被告人林建军等10人共同或者伙同其他同案人非法控制他人苹果越狱手机,并非法获取他人苹果越狱手机的锁屏密码、微信支付密码、支付宝支付密码、网银支付密码等公民个人信息,在通过远程控制软件控制他人苹果越狱手机,盗刷他人微信、支付宝、网银中的资金。同时查明,林建军等10人共同或者分别结伙在小溪、东山、晋江等六地窝点非法控制他人手机,从非法控制的手机中盗刷数额分别共计21万到43万不等。其中,林建军、孙彦青2人应对本案所有窝点控制的手机负责,林开发等5人应对在东山等4个窝点控制的手机负责,赖智杰应对在小溪等2个窝点控制的手机负责,吴林等2人应对龙文窝点控制的超百部手机负责。属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林建军犯盗窃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提供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罪、传授犯罪方法罪,共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九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九万元。被告人林开发、孙彦青、何仁维、庄伟政、庄坤彬、林寿山、赖智杰等7人犯盗窃罪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四万到十六万不等,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到十一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四万到十六万不等。被告人庄鸿伟、吴林犯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和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责令被告人林建军、林开发、孙彦青、何仁维、庄伟政、庄坤彬、林寿山、赖智杰、吴林、庄鸿伟等10人共同退缴违法所得人民币共计45.8842万元,并扣押在案的手机、电脑等作案工具。

法官提醒,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和应用,越来越多的人会在手机里安装各种应用软件,但是,不是所有软件都可以随便下载使用,特别是针对越狱手机,一定要从正规渠道下载应用软件。抢红包等非法软件虽然暂时可以为个人获得蝇头小利,但却有可能失去了手机的安全性,造成资金账户被盗窃的可能。

来源:邢台信都区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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