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小伙利用“变声软件”冒充女子 网恋诈骗获刑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甘肃男子马某某在陕西做传销,但一直没挣到钱,便想了一个方法,在微信上冒充女子,以与男网友聊天、谈朋友的方式骗钱,诈骗5600元及一部手机。其中一名受害男子黄某为安徽宿州人,后黄某报案,马某某被宿州警方抓获。日前,宿州市埇桥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马某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经审理查明,2018年7月至10月期间,被告人马某某利用手机微信“摇一摇”等功能添加网友,并假扮女性,自称名叫“李某菊”,以谈朋友为名,采取向对方索要微信红包、路费、医疗费等方式,骗取被害人黄某人民币4700元、华为畅享5S手机一部,骗取被害人王某人民币900元。

马某某在供述中称,自己从2016年开始,一直在陕西省商洛市做传销,但没挣到钱。后来他听说,可以假扮女子在微信上与男性聊天、谈朋友要钱,便利用自己认识的“李某菊”的照片与身份证,用微信摇一摇等功能添加男性网友,聊天、谈朋友,并编造谎言要钱。他用微信和别人聊天,都是用变声软件和对方交流,变声软件可以把他的声音变成女生的,如果对方要求视频,他会找各种理由拒绝。一般情况下,他收到对方的钱之后,就不再和对方联系,有些被骗人的微信号被他删除或拉黑。

法院认为,被告人马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利用电信网络诈骗他人钱款计人民币5600元及华为畅享5S手机一部,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归案后,被告人马某某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马某某已退还被害人黄某人民币4700元,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综上,作出上述判决。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朱庆玲

来源:大皖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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