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招股书承诺,润和软件实控人收警示函

导语周红卫、姚宁因上述协议转让以及润和投资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超额减持公司股份,违反了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公开承诺。

11月12日,资本邦讯,润和软件(300339.SZ)发布深交所下发的监管函。

深交所称,周红卫、姚宁作为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董事,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2019年8月7日,周红卫、姚宁及共同控制的江苏润和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和投资”)分别将持有的公司1,100万股、500万股、1,900万股股份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有限合伙),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1.41%、0.64%、2.44%。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0月8日,润和投资因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而累计被动减持公司股份29,374,9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7%。周红卫、姚宁因上述协议转让以及润和投资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超额减持公司股份,违反了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公开承诺。

深交所称,周红卫、姚宁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的第1.4条、第11.11.1条的规定,现对周红卫、姚宁发出监管函予以警示。

来源: 资本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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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同花顺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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